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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年体检却未查出肺癌 体检中心被索赔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22

      经法官调解,体检中心一次性赔偿被体检人40万元

      

      近日,记者从成都市青羊区法院获悉,该院改变以往委托鉴定再审理的流程,对两起医疗纠纷案件“对症下药”,以柔性调解手段化解争议,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案例一

      

      体检报告未查出肺癌 体检中心赔偿40万元

      

      杨某就职的公司常年组织员工在某体检中心进行体检。2021年6月,杨某像往年一样,来到该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没想到体检报告却查出“胸部CT检查所见左肺上叶尖后端内见不规则形磨玻璃样密度结节,直径约8.1mm,边缘不规则,密度不均匀,内可见透光影”。杨某十分担忧,多次向体检中心咨询,对方却说只需吃药等复查,没必要做手术。

      

      将信将疑的杨某拿到体检报告一周后,又到另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与体检中心的相差巨大,医生立即将其收入院治疗。随后,杨某进行了左肺上叶结节的切除手术,术中活检后确认杨某结节为浸润型肺腺癌。

      

      杨某认为其多年均在该体检中心体检,2019年的胸部CT报告显示,早在2019年的体检过程中,就曾检查出其肺部存在结节,且直径较2021年体检发现的更大,体检中心却没有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在体检报告胸部CT 一栏给出“胸部 CT平扫未见异常”的初步意见,耽误了病情治疗。于是,杨某一怒之下,将该体检中心告上法院,要求体检中心承担住院医疗、后续治疗及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承办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双方争议焦点后,经检索发现体检中心曾因相似案情被诉至法院,并已有生效判决。法官以此为突破口,多次组织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比照生效判决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体检中心一次性向杨某赔偿40万元。此案从市民起诉到体检中心实际履行,仅用时两个月。

      

      案例二

      

      三次手术病情未好转专业调解化争议

      

      2020年7月26日,张某某因脑部疾病到某医院住院治疗,并进行了相关手术。术后没过几天,张某某却突发意识丧失,医院于是对其进行了二次手术。但是张某某的病情却没有好转,医院于2020年8月17日对其进行了第三次手术。不幸的是,术后张某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病情危重。后来,张某某委托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其各项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没有采取以往委托鉴定再审理的流程,而是在对外委托鉴定的同时,积极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通过精准把握双方的实质争议点,再结合专业意见,多次向医患双方释法明理,最终促使“怒目而视”的双方握手言和,由某医院赔偿张某某各项损失共计99800元,现该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诗柯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azsf/20220721/2626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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