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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22

      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切实为群众提供集中审批服务,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河南省民政厅省级社会组织登记、慈善组织认定、慈善信托备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及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等44项政务服务事项已经进驻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并于2022年7月1日起开展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启用新的行政审批专用章

      从2022年7月1日起,省民政厅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仍使用“河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专用章”;其他进驻事项审批使用“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审批专用章”,不再使用行政公章;法律、法规对使用印章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二、办公时间

      自2022年7月1日起,在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对外开展线下服务。

      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业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71-69095555,投诉电话:0371-69093333。

      四、办公地址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中原出版传媒集团D座一楼)F区社会事务区。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的,可在1号线农业南路站B口出站,南行150米即达;乘坐公交车的,可在B202路农业南路七里河北路站、114路祥盛街众旺路站、158路农业南路金水东路站下车,步行可达,沿途有指示标牌。

      特此公告。

      

      附件:河南省民政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目录

      

      

      2022年7月19日

      

      

      

      附件

      河南省民政厅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事项目录

      序号

      主项名称

      业务办理项名称

      1

      慈善信托设立备案

      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慈善信托设立备案

      2

      慈善信托重新备案

      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慈善信托重新备案

      3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许可

      4

      慈善组织认定

      基金会慈善组织认定

      5

      慈善组织认定

      民办非企业单位慈善组织认定

      6

      慈善组织认定

      社会团体慈善组织认定

      7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8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名称变更登记

      9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设立登记

      10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11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12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原始基金变更登记

      13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住所变更登记(凭产权证办理)

      14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

      15

      基金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基金会注销登记

      16

      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

      基金会修改章程核准

      17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18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变更登记

      19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20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变更登记

      21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2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凭产权证办理)

      23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

      24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登记

      25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26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27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28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29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活动资金变更登记

      30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名称变更登记

      3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32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33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凭产权证办理)

      34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住所变更登记(凭租赁协议办理)

      35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36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37

      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同华侨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

      38

      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同华侨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

      39

      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同华侨在中国内地补领结婚登记证

      40

      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同华侨在中国内地补领离婚登记证

      41

      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

      42

      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登记

      43

      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补领结婚登记证

      44

      涉外、涉华侨婚姻登记

      内地居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补领离婚登记证

      

      


    原文链接:http://mzt.henan.gov.cn/2022/07-20/2490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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