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少年的你”
——莆田涵江检察院立足本职护航未成人成长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吴慧玲
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督促监护令”、“联动共治”……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精准施策,更好地护航未成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涵江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狠抓“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积极履职,关护未成年成长,以法治光亮,照亮孩子们成长之路。
“特殊试卷”丰富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
2020年6月,涵江区检察院启动观护帮教成果审查新模式——“一份特殊的试卷”。这份考核试卷涵盖了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通过该举措,未检检察官不仅可以对前期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成果进行直观的评价,同时引导未成年人及家长共同学习法律和道德知识,反思犯罪原因,思考今后的成长方向。
涵江区检察院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陈桓表示:“从事未检工作的检察官应该将涉罪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孩子来对待,不是简单作为一个罪犯来对待,要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帮助和支持,避免这些孩子失去健康发展的机会,最终让他们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涵江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民政等单位制定《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一站式”办案中心工作办法(试行)》,在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设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该中心具体运行事宜进行沟通、协调和联络。
“督促监护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为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管理、教育作用,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5月13日,涵江区检察院在家庭指导服务中心举行涵江首份监护督促令宣告仪式。
在办理未成年人黄某偷越国境案中,该院承办检察官陈桓发现黄某的父亲早年去世,母亲常年忙于务工赚钱,对黄某疏于管教,也较少和黄某沟通交流,导致黄某过早辍学混迹社会,与社会上的不良人员交往,最终跟随不良人员偷越国境去缅甸,想要通过做电信诈骗赚钱。
为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陈桓向黄某的监护人母亲陈某宣读送达涵江首份“督促监护令”。同时邀请社工、妇联工作人员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对黄某及其监护人陈某进行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现场教授陈某家庭日常亲子沟通技巧,引导陈某如何更好履行监护义务,帮助迷途黄某重新回归正轨。
“为确保督促监护令落到实处,我们联合公安、民政、学校、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等,持续跟踪督促监护令的执行,为监护人提供专业辅导,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创新履职,全方位、全流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涵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卢小玲说。
“联动共治”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为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构建和谐家庭,涵江区检察院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职责、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推动家庭教育工作司法实践。
5月13日,涵江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妇联等单位在延宁社区挂牌成立涵江区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该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普法研学等功能为议题的多元化融合型工作平台,共同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小陈性格自卑,缺乏家庭的关爱。其父母平时忙于工作,对小陈的管教大多直接通过“棍棒”解决。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小陈以及其父母通过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亲子关系得到了修复。小陈也逐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重拾了自信。
“我们将继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织密未成年被害人保护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涵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舟如是说。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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