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政服务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7-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供水条例》《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46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产品和水资源价格处。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供水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联系人:陈长清,电话:0991-2810902

            传真:0991-2810902,邮箱:n-jc@xjdrc.gov.cn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29日



      

      

      

      发改委_收费处

      

      

      农价处

      

      


    原文链接:http://xjdrc.xinjiang.gov.cn/xjfgw/c108396/202207/20d80b8e4fdf4c87bb3c11ead519f8fc.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