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动态

    保护女子不受曾家暴自己的丈夫骚扰 密云法院发出北京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03

      

      小编8月1日从北京密云法院获悉,当日,密云法院依法签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以来,北京法院发出的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保护了一位遭受家暴女性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张某(化名)与被申请人李某(化名)是一对夫妻。张某认为,李某脾气暴躁,曾多次对她进行打骂。2021年,李某持刀将张某及其父母扎伤,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目前,李某即将出狱,张某因此忧心忡忡,担心李某出狱后对她和家人做出过激行为,所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法律的保护。

      

      “我要和他离婚,但我怕他一直纠缠我,希望法院能保障我和父母的人身安全,别让他再打扰我们的生活。”张某在诉求离婚的过程中,因惧怕李某可能发生的暴力威胁,产生了很大心理压力。

      在接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密云法院家事审判法庭负责人相颖法官承办了此案件。“我们查阅了相关案件的刑事判决书,并与张某谈话得知李某因家庭琐事和妻子张某发生肢体冲突,持壁纸刀将妻子、岳父、岳母三人划伤,造成岳父轻伤、妻子轻微伤的后果。”相颖说。

      密云法院受理该案后,认为李某对张某实施了家庭暴力,并且张某有再次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已经对其的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和损害,依照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以及新规,依法作出禁止李某对张某及其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骚扰、跟踪并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张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明确在惩戒条款中加入违反该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承办法官相颖说:“针对家庭暴力取证难的问题,新规降低了证明标准,达到‘较大可能性’即可,而不需要达到‘高度可能性’。本案综合现有证据认定李某再次出现家庭暴力的可能性较大,并且此次《规定》明确了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正是张某所最需要的保护方式;此外在保护令的惩戒条款中加大了惩治力度,增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性。”

      这是最高院首次为人身安全保护令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充分发挥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预防功能,进一步消除该类案件在受理和作出程序中的各种障碍,突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权益保护的时效性,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此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只要达到“较大可能性”的证明标准即可。这一规定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负担,为正遭受或者即将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申请人提供更加坚实可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密云法院坚决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权益,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成立家事法庭,建立3个专业化审判团队,五年来,妥善审理化解家事类纠纷案件9200余件,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全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数量居全市法院首位。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密之语”心理工作室,与社工组织“同心圆心理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引入专业心理干预机制开展心理诊疗、咨询服务。会与区妇联签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协议,建立“1+4”家庭教育法治服务体系,开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原文链接:https://www.bj148.org/zf1/jcdt/202208/t20220802_163723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