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因酒驾+恶意“别车”被保亭公安交警依法查处
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警方依法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恶意“别车”的违法行为。
7月31日15时许,保亭公安局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七仙岭路段处一辆小型轿车多次故意“别车”,严重妨碍其正常行驶,险些引发交通事故。接警后,保亭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迅速与报警人取得联系,通过查看报警人提供的视频资料,快速锁定恶意“别车”的车辆车主为林某。在什玲派出所的协助下,当天17时,林某驾驶该车在什玲大道被成功拦截。
民警在进一步调查时发现,驾驶人林某满身酒气。在对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检测结果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林某承认当时喝了酒,开车在路上一时冲动,引发“路怒”情绪,不仅不按道行驶,并且几次变道有意阻碍后方车辆正常行驶。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林某十分懊悔,意识到之前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最终,林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50元、驾驶证记15分并暂扣6个月,拖移车辆的处罚。
保亭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因为一时贪杯,害人害己。同时,近期天气炎热,注意提防“情绪中暑”,不要因一时怒气驾驶酿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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