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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经送宝!最高检案管办赴新疆检察机关指导调研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04

      

      新疆平安网讯 为全面提升新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水平,准确了解新疆检察机关受援需求,关心支持新疆检察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申国军一行赴新疆检察机关围绕“持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调研,并就案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把脉问诊。期间,开展了四场专题调研座谈会、一场部分省级院案管办主任研讨会和“组团式”专家授课培训等一系列活动。

      

      座谈会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孟栓代表院党组重点汇报了全国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以来新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工作情况和成果。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就当前执行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提出了意见建议。

      申国军肯定了新疆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国第二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及新疆检察机关2022年上半年案管工作,现场给大家进行解疑答惑。申国军指出,新疆三级检察机关贯彻全国第二次案管工作会议方向明确、方法得当,特别是出台规范文件明确要求全区三级院检察长亲自分管案管工作,体现了新疆三级检察院对案管工作的高度重视,走在了全国的前列。针对如何更好做好案件质量评价工作,申国军提出了几点要求:要与时俱进更新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好案件管理检察业务中枢的作用,紧跟新时代下最高检从“数量规模型到质量效果型”的转型步伐,真正做好为院党组、业务部门、检察办案的服务工作。要树立科学管理的理念。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案管部门监督的对象是案件的办理,服务的对象是检察官,要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要运用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方法。用对了工作方法才能干好案管工作,要学会资源共享,借鉴最高检案管办的共享电子文库的做法,建立新疆检察机关自己的共享平台数据库。采取课题组的方式,专攻一项任务。要发挥一体化作用,建立专项课题组,更好地调动下级院参与的积极性。多运用视频连线的方式部署交流案管工作,更加高效地开展案管工作。要盯紧案管主责突出工作重点。把质量管理放在案件管理的重中之重,要主动推动全疆检察机关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案件质量评查要常态化、全覆盖。要突出重点、亮点,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多角度、各方面去做专题分析,提升分析的专业性和特色,当好参谋助手,体现出新疆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依法治疆方略中的作用和地位。听证直播要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落实“三查两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安全。要推进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本地化。根据检察办案的实际情况,以体现工作全貌和提升本地检察业务质量为目标,优化和细化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加大对检察业务的科学管理。要把信息化作为案件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作为检察机关来说,抓住了数据就进入了新时代,要把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放在突出的位置。要切实提高案管人员的素能。案管业务培训要实战化、专题化,案管人员要当专科医生,也要当全科医生。着力抓好数据的准确性。新疆检察机关要把数据的准确性放在突出位置,后续工作中要把数据准确率作为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一个指标去对待。

      随后,申国军带领授课组分别围绕“中国检察特色案件管理制度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加强智慧案管探索实践,不断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实务问题思考”“业务系统案卡项目调整情况介绍”为主题给新疆检察机关进行了授课,授课的内容前沿新颖,分析科学深入。

      在研讨会上,来自6省的案管部门负责人围绕“持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评价指标及其通报值存在的问题以及增加、调整、删除的建议做了交流发言。

      最后,调研组还深入兵团检察院、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两级检察院、喀什地区两级检察院开展调研,围绕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运用、评价和本地化以及如何做好新时代新疆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并提出详细、务实、管用的援疆计划和措施。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2-07/30/content_39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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