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机场一号路实行中重型货车
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对天津机场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道路交通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关于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0日0时起对机场一号路实行中重型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机场一号路与津北公路交口至机场一号路与机场三号路交口。
二、限行时间
每日6时至24时。
三、限行车型
车长大于或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的中、重型载货汽车。
四、特种车辆
持有重大外事活动专用通行证件的货车不受货车限行规定限制。军队、公安货运车辆、邮政专用运输车辆、工程抢险车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货车限行规定限制。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有专门标志的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清障车、护栏清洗车、垃圾运输车、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车辆在正常作业期间不受货车限行规定限制。
五、临时通行
因重要生产生活保障,辖区施工或运输货物确需在禁止区域禁止时段通行的,应凭借有关证明、行驶证到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电话:022-24906512)办理临时通行证,签署《货运车辆安全行车承诺书》,并按照通行证上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六、绕行线路
在限行时段确需进入天津机场西区的中重型货车可经由津北公路绕行航双路驶入,也可通过申请办理货车长期或临时通行码实现外环线上除早晚高峰时段(7时—9时、16时—19时)通行。
七、管理措施
对违反本限行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给予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其中,对于运输物品与通行证规定不相符的,将予以收回通行证。
希望广大驾驶员根据通告内容提前调整行驶路线,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
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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