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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海南省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保障机制》的通知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04

      关于印发《海南省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保障机制》的通知

      琼发改经贸〔2022〕645号

       

      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保障机制》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海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保障机制

       

      为避免特殊时期航空运力不足制约我省鲜活农产品快速出岛,特制定我省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保障机制。

      一、启动条件

      本着“保护产业、风险共担、共渡难关、公平普惠、企业保本”的原则,通过政策兜底保障,打通特殊时期鲜活农产品航空出岛运输的堵点,启动航空运输应急保障措施,解决我省鲜活农产品航空出岛受阻的问题。

      二、保障对象

      需通过包机形式解决航空运力的我省鲜活农产品企业。

      三、部门及协会、企业职责

      建立海南省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保障机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成员单位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机场集团)、南航物流海南分公司、海南航空货运公司。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副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各成员单位业务处室处长及航司货运负责人为成员。

      省发展改革委:协调各部门保障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

      省农业农村厅:及时与鲜活农产品行业协会、规模种(养)殖大户对接,做好鲜活农产品的产地品种认定,了解鲜活农产品航空运输需求。会同省财政厅测算鲜活农产品生产成本、利润及运输成本,制定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包机运费补贴方案,发放补贴资金。开展现场核查,与航司签订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保障合同。

      省交通运输厅:摸清航空运力缺口,协调海航、南航等航司,通过窄变宽包仓、客改货包机等方式,提升运力。协调民航监管部门压缩特殊航班审批时限。

      省财政厅:协同省农业农村部门测算鲜活农产品生产成本、利润及运输成本,落实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包机运费补贴资金保障,监督省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管理。

      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机场集团):机场积极调配保障资源,及时调整或增开绿色便捷收货通道,保障货物快速入库。

      航空公司:安排包机服务,提供应急保障航班具体航时计算包机总价;在舱位、载量保障方面,提前接受预订。航司要用好用足运力,优化运输价格。

      鲜活农产品企业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鲜活农产品包机需求,如实向政府部门反映农产品生产成本、且自愿先行承担包机部分费用。

      四、航空运力申报程序

      (一)鲜活农产品遇到航空出岛受阻问题,市场主体或农产品行业协会如实向省鲜活农产品应急航空运输保障机制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反映生产成本、利润数据和包机需求(电话:0898-65342595),保障机制办公室立即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当天确认后于第二天召开会议启动相关程序。

      (二)鲜活农产品出岛运力不足需要进行包机运输时,鲜活农产品企业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备,提供生产成本和经营收入等相关资料,并按含正常运费的毛利润水平且不低于市场包舱运输费用标准承担航空运费。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对照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等相关资料,测算鲜活农产品生产成本、利润,计算出垫付包机兜底费用和向机场垫付地面装机操作费用。

      (三)省农业农村厅对接省交通运输厅,协调航空公司安排航班;省农业农村厅安排人员在执飞当天进行现场核查确认。

      (四)包机运输鲜活农产品任务完成后,省农业农村厅按程序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对包机费用审核后,及时下达省农业农村厅垫付的包机兜底费用和向机场垫付地面装机操作费用预算。

      证明材料包括:航空货运公司包机保障合同、鲜活农产品包机证明(支付航空运费凭证、合同、协议、舱单、航空货运单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特殊时期鲜活农产品航空运输应急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鲜活农产品航空运输应急保障机制落到实处,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汇报。

      (二)加强资金监管。省农业农村厅要切实履行好补助资金监管责任,重点对保障对象合格性、航空货运公司、鲜活农产品企业包机行为等方面加强监管,防止出现骗取、套取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有效。组织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如发现相关企业在鲜活农产品包机时有违规、造假或违反承诺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省财政厅负责包机兜底费用和向机场垫付地面装机操作费用预算保障,监督省农业农村厅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加强运力应急保障的组织协调。

      (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海南省农业相关协会要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我省鲜活农产品生产企业均能了解掌握。加强与我省鲜活农产品生产企业沟通,确保我省鲜活农产品航空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plan.hainan.gov.cn/sfgw/0400/202208/3aebe98774804a8abf98ea746363953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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