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波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供认不讳
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夏季攻势”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要求,立足实际,强化研判、精准施策,组织警力扎实开展夜查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1时许,儋州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那大城区路段处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一辆琼AKL5**号牌的小型轿车突然右转,驶入非机动车道。发现情况后,执勤路管员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当驾驶人将车窗摇下来的瞬间,执勤路管员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驾驶吴某波(男,43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吴某波醉驾被执勤路管员查获时,其妻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明知丈夫饮酒驾车,却没有及时作出劝导和制止。随即,执勤路管员对吴某波及其妻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与教育。
据悉,吴某波是外地人,几个老乡来儋州,便组局一起吃饭,期间喝了点白酒,心想着反正距离也不远,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谁知刚驶出餐厅不远就被交警拦住。
经检测,吴某波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交警支队依法吊销吴某波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目前,吴某波已被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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