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统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指导和规范基于行政区域单元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工作,提高核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推动核算结果可追溯、可核查、可比较,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改基础〔2022〕48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稳步探索应用。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邢小高 0311—88600040
省 统 计 局张永立 0311—67265695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统计局
2022年6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的通知.pdf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