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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400多名留守儿童回归校园,开通妇女维权绿色通道……青海“化隆样本”什么样?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13

      

      入户走访

      背上书包继续上学,一直是马玥(化名)的愿望。

      但其父母深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认为女孩上学没啥用,她只好辍学在家。

      就在马玥天天以泪洗面的时候,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发出的一份行政裁定书,让她再次回归到课堂。

      在化隆,这样的事情还真不少,化隆县法院在化隆县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海东市率先从县域社会治理层面部署推进基层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走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多元解纷“化隆样本”。

      “化隆样本”到底是什么样的?近日,记者带着问题走进了化隆县法院,了解化隆县法院在社会民生治理与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点点滴滴。

      辍学儿童回归课堂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面锦旗、一句句褒奖、一个个点赞都是对化隆县法院工作的肯定。这些年,我们在诉源治理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化隆县法院副院长杜德良自豪地说。

      杜德良的底气怎么这么足?原来,化隆县法院以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为根本点、落脚点,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形成诉前联动解纷机制,大力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现如今,全县400多名留守儿童回归课堂,群众的法治意识也不断增强。

      法院怎样做工作才能让400多名留守儿童回到校园?这项工作难不难?面对记者的提问,化隆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袁铭德说:“这项工作很难很难,但是我们做到了。”

      据袁铭德介绍,2018年3月份,化隆县召开控辍保学专题座谈会。留守儿童辍学是化隆的“痛点”,但越艰难越要前行。当年4月,化隆县法院审理的青海省首例“官告民”案件,敲响了全省法院“控辍保学”第一槌。

      “辍学在家、外出当童工、成群结队打架……以前化隆县青少年辍学问题很严重,而现在的化隆县,家家户户让孩子上学,懂得了知识改变命运的深刻道理。短短几年时间,化隆县发生了巨变。”杜德良表示。

      

      商讨工作

      执行一案教育一片

      2019年5月17日,化隆县扎巴镇人民政府向化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扎巴镇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执行人化隆县扎巴镇人民政府认定,被执行人马林(化名)、毛丽(化名)无正当理由未将被监护人马小阳(化名)按时送入学校接受9年义务教育,其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妈妈,我想上学,同学们都背着书包去上学了。”

      “上学有啥用,最后不还是回家种地,要不然就是当个拉面匠。”

      “老师说,知识可以改变命运,我不想一辈子待在这里,我想看看外面的世界。”

      “那有啥看头,不都一样吗?”

      ……

      在化隆县扎巴镇某村的一户人家里,马小阳正在为自己受教育的权力同父母据理力争,但这一切似乎无用,父母打定主意不想让他继续上学。

      当2019年春季开学后,马小阳一直未到学校报到,随即老师多次出面探望了解情况,家长给出的理由是学文化没有用处,家里也供不起孩子继续上学。

      得知马小阳辍学一事后,扎巴镇人民政府,化隆县法院、教育局、公安局等多部门走访了解掌握其辍学原因,并向监护人开展法治教育,让家长明白不送子女入学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事后,化隆县法院向马林、毛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人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3日内将被监护人马小阳送入学校就读。

      然而,马林、毛丽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此,扎巴镇人民政府向化隆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马小阳终于背上书包回归到课堂。

      “我们将控辍保学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工作中,通过走访调查、讲法释法、巡回办案等方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起到了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现如今,化隆县从留守儿童不上学到儿童全部上学,从不重视到升学率高,化隆县通过县域社会治理发生了巨变。”袁铭德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20年8月1日,化隆县法院率先在海东市成立诉前调解中心,组建诉前调解团队,探索构建矛盾纠纷非诉讼解决新模式,打造具有化隆特色的司法品牌。诉前调解中心的成立,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与化隆县多部门联合出台诉前联动解决纠纷机制,建立调解前置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商会调解等诉前解纷作用。

      

      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优先服务

      在化隆县法院的办公楼里,记者被一个牌匾吸引。看到记者驻足,杜德良上前介绍:“这是今年3月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激励。”

      “法官,你帮帮我吧!我要起诉这个没良心的男人。”2021年3月,马芳(化名)一边哭泣一边讲述了她的遭遇。“我真是后悔死了,当初他犯罪入狱,我不离不弃,艰难地托老带幼。如今,我生病了,他连医药费都不出,这算什么男人?”

      经法官了解,马芳和马明(化名)结婚后,马芳一直对家庭默默地付出,但马明却总想一夜暴富,最终因犯抢劫罪服了4年刑。其间,马芳一直守护着这个家庭,等待马明出狱。后来,刑满释放的马明带着马芳到外地经营拉面馆,眼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却不料马芳被查出患有重大疾病,而马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为她治疗看病。在化隆县妇联的帮助下,马芳起诉离婚,经化隆县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并给付原告医疗费及经济帮助款。

      杜德良告诉记者,化隆县法院延伸司法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免、缓诉讼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家境贫困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服务。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5/2022-08/12/content_126585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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