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家有车已经不再是空谈。然而有些人喝酒后就忘记交通安全,甚至酒后开车上路。结合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我们来聊聊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典型案例
贾某某醉酒驾驶小型轿车,沿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德胜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建设银行门前处时,被执勤的交通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21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人民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也就是说,危险驾驶不仅仅是我们经常听到的“醉驾”,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两超”、“一危”这四种行为都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在判处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约占90%。
关于醉酒驾驶的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从重处罚。车辆所有人明知驾驶人醉酒仍将其所有的机动车交给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
检察官提醒您:
一旦构成危险驾驶罪,不仅影响自身,而且影响家人。危险驾驶罪和其他刑事犯罪一样要被判处刑罚,一旦有危险驾驶记录不仅机动车驾驶证会被吊销,也会影响自身及子女就业就学问题。
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让我们的驾驶不再危险,让我们的道路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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