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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河北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13

      保定、廊坊、邢台、邯郸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利)局,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财政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下达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1018号)要求,现将河北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本批计划均已明确到具体项目,请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违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要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就地就近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增加收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省水利厅审核后按照原审批程序审批。

      二、项目监管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各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和水利部门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管,基层发展改革部门和水利部门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国家和省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实施处罚。

      三、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你们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10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22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详见附件2)。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

      1. 河北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下达表

      2. 河北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水利厅

      2022年8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河北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及任务下达表.xls

      附件2:河北省国家水网骨干工程专项2022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xls

      

      


    原文链接: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zcfg_szcfg/2c947384828ace8001828fd1248545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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