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春风扑面而来,天山南北安澜润泽。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疆不动摇,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载体不断创新、治安环境不断优化,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各族群众生活更加舒心幸福。
推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保持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不动摇,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全面推动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为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定团结的良好环境。
曾经一段时间里,新疆发生多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无辜群众被害、人民警察殉职,严重危害了新疆各族群众生命安全。
面对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新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不放松,挟雷霆之势,以万钧之力,给“三股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以沉重打击和震慑。在筑起维护稳定钢铁长城的同时,新疆还格外重视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消除滋生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族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免受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侵害。
持之以恒,同向发力,全民参与,暴恐案件一度高发频发的态势被彻底扭转。2016年年底以来,新疆已连续5年多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极端主义渗透得到有效遏制,各族群众生命权得到充分保障。新疆城乡处处安定和谐,各族群众安居乐业。
同时,通过深入推进法治新疆、平安新疆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突出违法犯罪,新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2021年,新疆公众安全感达99.14%,创历史新高。
凝聚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合力
“今天,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明白了不少道理。今后,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想一想法律是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的做就不会有问题。”近日,新疆墨玉县居民买买提·居麦尔在参观该县新时代法治教育基地时说。
墨玉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等40余家单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县城中心位置联合打造集普法、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教育基地,将法治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打造了特色普法品牌,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全民普法效果。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基础性工程,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十年来,新疆在天山南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进领导干部、青少年、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取得实效;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各族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奏响了以法治促稳定、促和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新乐章。
如今,在新疆各地,火车站、公交站点、社区(村)的流动法律书屋、普法援助餐厅、法治列车行、巴扎普法、马队普法等,已成为法治宣传亮丽名片。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治广播、法治电视栏目、法治网站、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墙、法治广场、法治大院等各类普法平台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与时俱进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新疆焕发出了旺盛的生命力,“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理念已在各族群众中蔚然成风。
科学立法良法善治绘就幸福底色
有“良法”方能有“善治”,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是科学立法。
十年来,新疆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所需,顺应各族群众所盼,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填补空白点、补强薄弱处,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平安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并作为业绩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等的重要参考。”2021年9月2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提升了新时代平安新疆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近年来,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围绕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保障“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等重点,新疆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一批自治区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地方立法项目,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硬担当”优化法治营商“软环境”
“办理房产买卖过户,双方带齐证件,到政务大厅不到两小时全部搞定。”2021年从外地到新疆克拉玛依市落户安家工作的王会华对克拉玛依市“最多跑一次”服务深有感触。
十年来,新疆各地全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便民利企为导向,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只上一张网”、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办成事!”说这话时,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市民王女士竖起了大拇指。
不久前,王女士在阿勒泰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水电气缴费窗口,通过微信平台缴纳电费后,电卡上却显示不出来。她找到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求助,当天得到解决。
如今,在阿勒泰地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群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遇到的扯皮推诿现象越来越少,有事不仅“有人管”“能解决”“不白跑”,还实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问题的群众也越来越少。
自治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多元解纷为“钥”开社会治理之“锁”
十年来,新疆各地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治理,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通过推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新疆各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仅2021年,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7.4万件,调解成功率99.43%;排查矛盾纠纷14.6万件,预防矛盾纠纷2.2万件。
前不久,12名工人到哈巴河县依法治理中心求助。他们在一家装修店打工,老板谢某突然失联,21万余元的工钱没了着落。该中心启动联合调解机制,由劳动监察大队负责前期笔录及材料收集,由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向工人提供法律咨询,由检察院全程监督案件办理。经过各部门的不懈努力,谢某与工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在法院派驻中心的法官工作室进行了司法确认,矛盾就地化解。
新疆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提升基层群众法治获得感的惠民新举措,加快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乡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了基层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
如今,在新疆,法治精神宛如一颗富有生命力的石榴籽,孕育、开花、结果。伴随着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嘹亮号角,“聚法治之力,筑发展之基”成为各族群众的共识,良好的法治环境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增速剂”。
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祖国的新疆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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