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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轨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18

      

      今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长们步入“依法带娃”时代。可当未成年人触犯法律后,该如何帮助其重回正轨呢?近日,滨海新区法院、妇联、司法局等多部门通过协作配合,共同给出了答案。

      滨海新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刘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初中毕业后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形成不良习惯,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刘某的父亲作为监护人,没有承担好家庭教育责任,致使刘某法律意识淡薄,进而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承办法官向刘某的父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履行家庭教育义务。这也是滨海新区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随后,滨海新区法院与新区妇联联合行动,在妇联心理帮助中心共同对刘某的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您平时和孩子多久沟通一次?每次沟通时气氛怎么样?”

      “平时关心孩子,要讲求方式方法,多聆听、多鼓励。”

      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在详细了解刘某一家的家庭情况、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帮助刘某的父亲分析孩子产生不良行为的原因,并通过专业的心理指导,帮助其掌握教育孩子、与孩子沟通的正确方法。

      刘某的父亲在接受指导后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在孩子教育中的失职,承诺今后会按照老师教授的方法,改变与孩子的沟通和相处的方式,积极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给孩子营造良好的环境,帮孩子改过自新。

      家庭教育指导结束后,指导老师还专门对刘某进行了心理辅导,帮助其释放内心的压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最终,刘某被判处缓刑。为实现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接收“无缝衔接”,滨海新区司法局联合新区法院、妇联开展“一站式”移送、接收工作。

      据介绍,“一站式”移送、接收社矫对象工作中,首先由法院将社区矫正对象和相关执行材料现场交付社矫机构,社矫机构在未成年人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宣告社区矫正决定及相关纪律。随后,妇联心理咨询师针对裁判内容和社区矫正对象特点,单独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及教育。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签署承诺书,承诺对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并配合各机构回访调查。最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签署保证书,承诺在社区矫正期间,遵守各项相关规定。

      在此基础上,滨海新区各相关单位还将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落实点和创新点,加强联动配合,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mizmscv62947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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