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8月22日讯(通讯员 易奕 梁茜)8月5日,白露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圆满化解了一起纠纷,帮助农民工追讨辛苦钱。
7月27日,20余名农民工聚集到白露塘镇辖区某学校,称参与了该学校主体建设,但施工完成后没有收到应收的材料款及工资,前来讨要说法,并称要住在学校内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白露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消息后,迅速行动,一方面安抚聚集人员情绪,一方面组织农民工代表、校方负责人、建筑项目承包方负责人三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校方认为己方已履行基本合同义务,是建筑公司的原因导致农民工在校园内集体讨薪,对学校产生了不利影响。建筑公司则认为己方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却未拿到学校方的尾款,才影响到了施工人员工程款的发放。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
调解员仔细分析分歧,再次分别做校方及建筑公司工作,并梳理了双方提交的合同等资料,了解到除质保金外剩余850万元款项尾款主要是由于建筑公司没有完成退场、移交资料、组织验收等原因而未予以给付,其中300万余元涉及到分包出去的小包工头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于是,快速组织第二次调解,就校方及建筑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中,双方达成一致,由建筑公司履行移交资料等相关义务,并提供施工人员工资明细单后,学校支付尾款。
8月5日,在白露塘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曹书军的带领下,调解员再次召集校方、建筑公司方、农民工三方组织第三次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情理法并用,一方面引用法律法规条款明确了校方及建筑公司权利和义务,一方面劝解校方和建筑公司方站在农民工角度思考,尽快让农民工拿上辛苦钱。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校方及建筑方就施工合同终止及工程造价结算支付、退场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建筑公司履行在一定期限内提交资料并取得住建部门合格意见书等义务,校方在建筑公司将所有施工人员工资明细清单提交经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审查后,支付剩余部分工程款,并将其中300万元付款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
至此,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学校方与建筑公司方握手言和,农民工工资也得到了有力保障,一场因合同履行引发的农民工聚集讨薪纠纷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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