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家人患病、本人死亡?一女子诈骗140万余元获刑

    来源:安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26

      女子谎称女儿、儿子、母亲及本人患病等各种生活不幸,骗取微信好友140万元后,又制造本人因心脏病复发死亡的谎言“赖账”。近日,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巩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18年,被告人巩某某与被害人李某因推销贷款业务相识,互为微信好友。被告人巩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关注到芜湖的李某生活富裕,遂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间,虚构其女儿被开水烫伤需要手术、儿子需要做开颅手术、自己心肌缺血需要手术、母亲患新冠肺炎与中风需要治疗等事实,并伪造了大量病历、住院记录凭证等图片,共计骗取被害人李某1465226.99元。期间,巩某某为让李某相信自己有还款能力和意愿,又伪造巨额定期存款短信、银行存折业务信息等。与此同时,巩某某用多个微信账号,以自己母亲和虚构的朋友焦某的名义与李某聊天,证明其虚构事由和还款能力的真实性,进而骗取被害人李某钱款。2021年12月15日,为逃避李某对其催还钱款,被告人巩某某用伪造的死亡证明、火化证,冒充其母亲通过微信向被害人李某谎称巩某某已因心脏病复发死亡。感觉事有蹊跷的李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12月20日,被告人巩某某在山东省临沂市家中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巩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巩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巩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被告人巩某某退还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巩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伍昆 冷晶晶)


    原文链接:http://www.ahcaw.com/ahcaw/content/2022-08/19/content_877132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