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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线上”跑 案款“隔空”领

    来源:新疆平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26

      

      连日来,新疆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网上执行,将线下执行转为线上办理,通过灵活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实现案件“云上”办理,案款“隔空”领取,让执行工作有力度、速度,更有温度。

      “隔空”执行136万元案款

      8月10日,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成功执结一起工程款纠纷案,“隔空”执行到位案款136万余元。

      2021年12月25日,伊州区法院判决新疆某工程有限公司、伊州区某乡政府支付邹某工程款及其他费用合计130万余元。判决生效之后,被告迟迟不履行义务,无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2月,该案在执行局立案。接到案件后,伊州区法院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车辆、房产等信息进行查询,并向两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要求其立即履行义务,但两被执行人以判决金额有误、不应计算本金利息等事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后法院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全部冻结,但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案案款。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被执行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催促其履行义务。

      随着时间的推移,执行干警意识到,如果不督促被执行人,有可能前功尽弃。执行干警不停地给被执行人打电话督促履行义务,又给申请执行人做思想工作,讲明本案存在执行不能的情况。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申请执行人给被执行人减免了部分利息,被执行人将案款本息及案件相关费用共计136万余元汇入本案一案一账户。

      得知被执行人付款之后,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表示,这些钱是急着付给工人的工资和材料款,这笔案款的成功执行为他解了燃眉之急。

      赔偿款一周内发还到位

      “法官,我已收到全部执行款,这才一个星期,又是特殊时期,没想到你们还能这么快就把案款执行到位。”近日,当事人斯某收到执行案款后,给伽师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打电话表达谢意。

      斯某与某公司属雇佣关系,后斯某在工作期间受伤,经鉴定及劳动仲裁后,裁决某公司赔偿斯某20万余元。裁决书生效后,某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支付赔偿金。今年7月底,斯某向伽师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伽师县法院对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

      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后,某公司仍未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利用线上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某公司名下财产情况。

      考虑到斯某当前身体状况,执行干警当天就联系银行完成扣划。

      随后,执行干警将该笔款项依法发放至斯某手中,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女孩的抚养费有了着落

      8月13日,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艾合买提·阿不力孜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里传来一个小姑娘哭诉的声音,“法官叔叔,请帮帮我……”

      小姑娘姓古,今年15岁。其父母于2013年离异,协议其由母亲抚养,其父每月支付抚养费。但自2014年至今,其父一直未给付抚养费。目前,母女俩生活较为困难。无奈之下,古某于今年7月向高昌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艾合买提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古某的父亲肉某联系,但对方一直拒接电话。

      艾合买提坚持以短信方式向对方表明身份,经过一番努力,肉某终于接听了电话,但其以自己已组建新的家庭、经济不宽裕为由,拒绝给付抚养费。

      艾合买提理清思路后,再次拨通肉某电话,以拉家常的方式与肉某聊起天来,讲明了父母对子女成长发挥的重要作用,也告知了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带来的严重后果。经过长达2个小时的交流,肉某终于同意主动给付抚养费。

      申请执行人古某申请执行的标的为9000元,经过调解,当天肉某支付了6000元,并约定剩余3000元随后支付。


    原文链接:http://www.xjpeace.cn/content/2022-08/19/content_39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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