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强调,线上商户销售盒装月饼应与线下商户同样遵守相关监管要求。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月饼通过电商平台等线上渠道销售的数量逐年增加,占比已超过30%。由于线上销售形式花样繁多,销售行为透明度较低,是近几年出现“天价”月饼概率较大的领域。线上商户销售月饼,不仅存在添加名贵馅料、过度豪华包装、搭售高价商品等问题,还存在虚标月饼售价、变相提高价格,提供“天价”月饼定制服务等问题。如,有的标价每盒299元,但备注“拍两盒发一盒”,实际每盒售价598元;有的标价499元,同时要求补200元差价;有的不仅标价499元,还设置了600元高额快递费;有的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各种类型的豪华包装,将月饼与指定的高价商品进行组合,以月饼名义开具发票,为定制“天价”月饼提供便利。
《公告》对线上商户销售行为作出针对性规定: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虚标商品售价或者变相提高价格;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搭售、混合销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等。有关部门将线上销售作为重点监管领域,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典型案件将予以曝光。
《公告》同时要求电商平台落实对线上商户监督的主体责任,重点监督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盒装月饼和提供定制服务的线上商户,禁止违反食品安全、限制过度包装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商户在平台内从事月饼销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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