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严禁月饼过度包装、引导形成绿色消费新风尚——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系列解读之三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8-26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生产、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关于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

      月饼包装的本意是为了保护商品、方便运输,但近年来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攀比心理,盲目追求过度豪华包装,有的盒装月饼包装高达6层,有的巨大的盒子里只有几小块月饼,有的使用红木甚至金银作为包装材料,以此抬高月饼价格,成为“天价”月饼重要来源之一。这些行为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而且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也助长了奢靡的社会风气。

      根据《公告》和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要求,有关部门将严厉查处盒装月饼过度包装问题,包括:包装层数是否超过3层、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包装、是否将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商品必要空间系数是否符合规定等等。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原文链接: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2208/t20220823_133359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