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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调解结案 原告获补偿10万元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01

      

      银行卡放在钱包,里面的存款竟不翼而飞!当遭遇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时,个人和银行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近日,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银行卡纠纷案件。最终,双方通过调解的方式握手言和。‘

      不久前,张大爷到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银行卡里的10万元突然消失了。张大爷回想半天,也不记得自己取过钱,向家人询问,也未得到肯定的答复。确定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后,张大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来到开卡银行寻求解决办法。经查询得知,张大爷名下的银行卡绑定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这10万元被人在外地分数十笔取走。

      张大爷认为自己没去过外地,也从未办理过第三方支付绑定业务,卡内资金是被盗刷,银行未尽到安全提示和资金保护的义务,应当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银行方面则回应,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绑定需要持卡人的银行卡密码及动态验证码,在业务开通过程中,银行已发送短信提示持卡人妥善保管,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完成了必要的验证流程,银行不应该承担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于是对簿公堂。

      收到案件后,天津自贸区法院的法官征询双方,发现均有调解意向,便将案件委派给某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法官联合经验丰富的调解员,现场演示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绑定过程,分析无卡取款业务流程。法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事实和法律两个层面为该纠纷准确划定责任范围。

      法官认为,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但银行应承担主要责任。之后,法官也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最终,经过联合调解,银行一次性补偿张大爷10万元。

      法官在结案后,再次为双方介绍了权责划定依据,相较于持卡人,发卡银行作为数据保管和系统维护者,具有更高风险预防、控制和承受能力,应当以更加安全的技术保障持卡人用卡安全,提供安全性更高的银行卡产品和服务,从源头上降低风险,促进金融行业稳定发展。需要注意的是,持卡人也应注意用卡安全,有义务妥善保管相关身份识别信息、交易验证信息。

      目前,公安机关针对银行卡盗刷一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张大爷与银行间的民事纠纷已得到妥善解决。

      银行卡被盗刷,该怎样维权?

      针对银行卡被盗刷的情况,法官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1、开卡人应开通余额变动短信等交易提醒业务,及时掌握银行卡内资金变动情况。

      2、使用银行卡的过程中,要严防密码泄露,输入密码时应注意遮挡。不在非正规的商铺刷卡,不随便代刷,银行卡在要视频范围内。谨慎保管或及时销毁刷卡凭证、签购单等。

      3、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立即办理挂失止付,防止损失扩大。同时,马上持银行卡到最近的ATM机做查询、存取等操作,可以固定电子证据证明银行卡和本人均在本地,不可能同一时间在异地刷卡消费。此外,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好报警回执。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miziraw01739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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