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中宏网:紧盯群众烦心事 办好百姓身边事──独家专访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郭浩

    来源: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02

          中宏网8月26日电(记者 韩鹏飞)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广大居民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然而,在方便出行的同时,充电难也成为困扰大家的难题。如何有效解决这一“潜伏”在居民身边的安全隐患,社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成为治理该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在落实过程中,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方多,协调难度极大,有些地方、社区不仅没能建立起集中充电场所解决好居民充电难问题,反而增加了物业、企业、邻里之间新的矛盾。

      对于新矛盾、新问题,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坚持源头治理、疏堵结合,在深入调研走访的基础上联合四部门印发《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已于8月1日在安徽省正式实施,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通过市场化手段在合肥市部分社区开展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中宏网记者独家专访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郭浩,解读相关问题。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此次《通知》出台的背景?

      郭浩:当前,电动自行车是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充电贵,特别是不规范充电行为不安全隐患一直是困扰广大人民群众、社区物业, 乃至基层政府的一大难题。随着电动自行车大范围普及,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的集中式充电设施的需求愈加强烈。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期盼,省发展改革委会同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该《通知》,并于今年8月1日起执行,目的就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降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式充电设施的运营成本,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集中式充电设施推广运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电动自行车上楼、“飞线”等不规范充电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易造成邻里矛盾。针对这一问题的堵点,如何有效引导居民规范充电,《通知》中有哪些具体措施?

      郭浩:居民因在家充电、“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是各级政府关心的重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堵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目前居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时同步配套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较少,小区户外充电设施不足,居民充电不方便,导致居民在家或飞线充电;二是居民觉得在自家充电价格会相对便宜一点。针对这两点,在制定政策时,我们通过政策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解决户外充电设施短缺问题,同时通过给予适当的价格支持,降低运营企业运行成本的同时,鼓励企业让利于民。

      记者:《通知》在征求意见过程中都吸收了哪些方面有益的意见,主要考虑因素有哪些?

      郭浩:一是规范企业价格行为。当前安徽省内电动自行车充电领域的运营企业大多按充电时长收费,1元钱充4小时的居多,但充电功率有的是260瓦以下,有的是160瓦以下。居民家用电动自行车充电功率多在180瓦左右,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全省统一为按充电功率250瓦及以下、251-500瓦、500瓦以上分别公示充电时长,鼓励经营者在不提高充电价格的情况下,延长充电时间,引导居民使用集中充电设施。二是规范物业公司收费行为。征求意见过程中,发现部分小区在引进运营企业时,会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甚至参与利润分成,运行企业成本增加后,势必会传导到居民充电价格上,为降低运营成本,鼓励物业公司按每台设备每年不高于360元收取管理费用,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此举旨在规范物业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运维成本后,鼓励企业在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充电价格上开展竞争。据了解,《通知》落地后,部分运营企业已经将充电价格由1元4小时提高到1元5小时甚至更高了,这是人民群众能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实惠。

      记者:我们在实地走访中了解到,运营企业对于《通知》有三个方面比较关心,一是居民充电的收费方式;二是充电功率阶梯标准;三是合肥市电力部门协调专电专用。对于企业的反馈和政策出台的初衷是否吻合?

      郭浩:推动社区居民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我省出台的政策并非全国首例。此次《通知》的特点在于,我们在给予行业价格支持政策的同时,明确规范了充电功率和社区物业管理费标准。这样做在其他省份还不多。一方面是《通知》实施前,因大部分运营商是从物业处接电,很少有运营企业能直接与电力部门打交道。还有一些老旧小区,在设计建造之初就没有预留相应的配电设施和集中充电场地,需要通过物业解决设备接电问题,这样,运营企业就与小区物业形成了电费结算关系,其运营成本也较为高昂。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这一问题后,就参照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要求电网公司对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集中充电设施由电网公司装表计量,对于不具备独立装表的充电场所,采用定比或定量的方式确定充电设施用电量,按照居民合表用电价格单独结算,这样就极大解决了运营企业成本高昂的问题,企业降低成本后,就有了让利给居民的空间,更加便宜的充电价格,也会鼓励居民更意愿使用集中充电设施。

      另一方面,对于充电功率的问题,未明确统一标准之前,很多运营企业为占据市场,进入社区,会给物业报不切实际的充电功率数据,目的是先占领市场,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行业恶性竞争,不利于行业健康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行业公允的标准,受到运营企业、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以及用户的欢迎,进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通知》实施后,目前各方的反馈情况如何?随着试点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相关内容是否会有所调整?

      郭浩:从目前试点小区开展情况看,收到的效果较好,一是电网企业积极作为,主动进社区服务物业公司和运营企业,宣传落实电价政策。二是充电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下降。社区居民明显感觉到,之前扫码缴费1元钱3-4小时,现在1元钱变成5-5.5个小时,还有的社区按照分钟收费,充多长时间,收多少费用,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三是物业在招标运营企业的时候,由过去的谁给物业的钱多谁来运营,变成了谁给居民的充电时长更长谁来运营,政策的规范引领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下一步,我们希望政策尽快在全省范围内普及落地,有效引导运营企业进入老旧小区等社区,建造适合居民需求的集中充电场所,降低各个环节运行成本,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推动充电收费的分钟化,精准化,鼓励广大运营企业开展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不断创新、优化充电设备,提升服务品质,推动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景搭建和完善,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

      编辑:韩鹏飞

      审核:蔡旭东


    原文链接:http://fzggw.ah.gov.cn/ywdt/mtjj/shsy/1468717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