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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捣毁3个非法经营、走私卷烟窝点,缴获卷烟货值2600余万元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03

    近日,经过深入研判、扩线经营,东莞市公安局联合烟草专卖部门开展执法收网行动,捣毁非法经营、走私卷烟窝点3个,抓获嫌疑人11人,现场缴获卷烟货值2600余万元。

    今年8月初,东莞警方接到市烟草专卖局提供的线索,称有一伙人在东莞及邻近地市非法经营违法卷烟,涉案金额巨大。为此,东莞警方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据了解,该团伙涉嫌从境外走私香烟回到国内,再租赁大货车将香烟运输到各地仓库,进行进一步的制作和分销。

    在进一步摸清了该团伙储存卷烟的窝点后,8月19日晚,东莞警方组织辖区茶山公安分局,并与烟草专卖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收网行动,共捣毁窝点3个,现场缴获卷烟2053.6万支,货值约2615.988万元,抓获嫌疑人9人。后又经侦查扩线,在长安镇等地抓获了2名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初步交代了非法运输、储存、制造、销售香烟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该案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走私烟是指通过非正常渠道未缴纳关税进入国内销售的卷烟。按照有关规定,凡正常进口的卷烟必须在箱包、条包、盒包上印有“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字样;免税店经营的卷烟必须有“中国关税未付”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识。无上述标志的外国卷烟、出口倒流国产卷烟,均属走私烟。

    东莞警方提醒广大消费者,到商店买烟时,要先看店内是否悬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许可证说明该商店属于烟草专卖局日常监督监管的零售点。其次,查看卷烟条包装上的32位码段。32位码段是零售户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标志,起到证明进货渠道合法的作用。最后,请勿网购卷烟。目前,利用互联网向广大消费者直接销售卷烟、雪茄的行为,都是未经许可的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209/t20220902_11015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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