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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内蒙古自治区王莉霞主席的一份举报信: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分局破坏营商环境十年搞垮民营企业惊现指鹿为马,黑白颠倒。

    来源:举报投诉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09

    尊敬的王莉霞主席:

      我叫杨颖,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电话,13488048888,住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五号街坊97号。身份证号为612727197709083057。我实名举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分局从2012年至今十年搞垮我的民营企业,鄂尔多斯市鄂绒皇绒业有限公司,使我本人及三家关联公司倒闭,并长期侵吞我的拆迁款111529716元的事实,向您反映。

      反映事项:

      一、东胜区分局侵吞杨颖拆迁费111529716元,已构成事实,

      二、国土资源局与开发商内外勾结,在永大丽景苑小区开发的过程中,蓄意增大开发成本,搞假拆迁。无房无地走空账涉及近亿元假拆迁已领取补偿款,

      三、迫害杨颖民营企业至今,2020年8月30日,将杨颖企业鄂绒皇名下的资产通过法院拍卖。低价拍卖,将价值六千万的资产被1150万低价贱卖,将近价值四千万的商业被拍卖,低价值2000多元一平米。

      四、本人向东胜区政府及市政府的有关单位如实反映情况,也向市区的主要领导发出公开举报信和挂号信,均无任何回复。

      五,社会各界媒体多家报道监督,东胜区政府党委也置之不理,至今没有任何书面的回复,认为拒不支付拆迁费搞垮杨颖的企业,合法合规合情的事情与国土资源局是最有利的一件快事儿。

      六、利用国有身份的单位,通过公安局对杨颖进行了多次立案,以及通过公安局系统将杨颖列入本地临控上访人员,我从未上访过。从2015年至今,对我进行了长期的监控跟踪,每逢重大两会、18大、19大、20大等重要节日,通过社区、派出所、办事处及公安局的人员轮流向本人及家属打听我的去向,通过鄂尔多斯公安网络及卡口拦截我将近20多次,干扰我的正常商业出行。主要的事实经过2012年3月10日,东胜区国土资源局,按照区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评估和认证,与我签订了土地及附着物的补偿书,拆迁了我的土地14078平米,房屋13566平米,约定价格为111529716元的拆迁费,我按照约定15日内完成了搬迁,并将土地交付国土局使用。国土局随后也完成了相应的拆迁工作及相关程序,并于2012年8月将我的该块儿土地拍卖。挂牌儿出让给了永大房地产,由于开发商和国土局之间存在债务的利益关系,在2013年的6月28号才得以盖章认可拆迁。从2012年至今,每年每月我都向区政府的领导及有关单位和国土局的局长王生荣联系追讨这笔债务,以2013年610号文件和2013年第22号政府文件和国土资源厅2013952号文件反映,市领导也非常重视,潘志峰副市长做了重要批示,请东胜区政府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并做了安排。第一,事实是否清楚属实。第二,未支付的原因。第三,支付的计划。东胜区国土局于2014年8月25号做出了东国土函2014年77号文件答复,经过调查核实,杨颖反映问题属实,确实未支付该笔拆迁款。我局将尽快处理,但国土局一直阴奉阳违欺骗上级领导,胡说八道到处乱说。公安局很快将抓捕杨颖,法办杨颖等等,千方百计的寻找杨颖本人的劣迹,直至2015年内信联20151号文件和鄂尔多斯市20151号文件以及东胜区20158号文件均认可调查属实,在这么多的政府文件的批示下,国土局依然拒不支付。直到2017年的3月5日,东胜区纪委书记负责我的案件。经过三个月的内部调查,并未找我当事人谈话和了解情况,只是片面的听取了国土局单方的汇报,便不了了之了,并且结案。可叹一个区纪委纪委书记,只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保护国土局的利益而设的机构,还是坑害民营企业的恶势力的保驾护航的机构,还是只为公家单位就不处理而设置的纪检机构吗?

      2017年后,新任国土局局长王生荣更是为所欲为,将我以诈骗罪告至东胜区公安局,公安局依法传唤我至案,我一五一十的讲了事实经过后,公安局非常公平公正的了解后,认为我不构成诈骗,将我放回,并给国土局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但国土局依然以公安已经介入该案为由,并非法撤销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将对国土局不利的201477号文件也撤销了,这就等于我借了你的钱,打下了欠条,又做出了不还钱的条子,就算了事儿,强盗逻辑。我当即认为国土局作为甲方,我作为乙方,双方平等公正的角度签订了合法的补偿协议书。2017年93号文件。和2017年98号文件作为国土局无权撤销,并为所欲为,我正面答复国土局应当走法律途径解决。国土局一再非法乱为,我万般无奈下,于2017年8月至2018年的8月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本来只是民事诉讼,但法院认为民告官已行政立案审理了本案,但以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了我59万多元的诉讼费用。法院以2018年11月29号开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的主审法官为郝玉林。开庭后十天,国土局又以我诈骗罪为由,将我告至东胜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经公安局并给出具了受案回执,上面记载了杨颖涉嫌合同诈骗。糊涂法官郝玉林便以受案回执为法律依据和我三年诉讼时效以过为由,驳回了我的诉讼。2018年11月29日开庭,2018年12月10日公安局受案,2018年12月17日郝法官便将本案结案,创造了中国历史上最快的结案率,震惊了全国法律界。郝法官)郝玉林)办了本案后荣升至乌审旗法院院长,我认为郝法官去了乌审旗当院长,乌审旗蓝蓝的草原上飘来了一朵大大的乌云,人民群众会清清凉凉过几年的。郝法官的胡判乱判。根据现有材料,不采纳当事人合法的证据,枉顾事实,让我们认为法院系统是否存在更大的黑暗。

      2019年2月,我领取了判决书后,我认为法院驳回我的程序是违法的,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但高级法院未开庭书面审理了本案。认为中院驳回的程序是合法的,至此结案大约在2020年。中央巡视组、第19政法巡视组来鄂尔多斯后,我向其反映了我的主张。鄂尔多斯中院立刻找我谈话,说我们中院只是驳回了你这次的诉讼,并没有判你输,也没有判不让给你钱,也没有说不让国土局给你支付拆迁费,并且判决书上也载明了国土局拆迁了你的111529716元的事实对我还是有利的,你随时可以走法律途径,并且说政府也能解决你这件事情,不能把所有的问题全部由法院来裁定,政府也应该尽快解决我的拆迁问题,并向我说我们中级人民法院会向东胜区政府出具关于处理杨颖拆迁问题的法律建议。

      2020年1月,我向时任东胜区委书记张占林反映后,张书记批示由主管土地的李晓东区长调查解决。李区长接手后多次向我了解核实,并在2020年的五月召开了联席会,2021年元月又开了紧急处置会,2021年5月又由时任政法委书记王小平书记负责,李晓东区长参加,多人召开了联席协调会。

      2021年的6月,东胜区区政府的区委书记高屹东上任后及时接见了我,了解了相关的情况。2021年7月,新的政法委书记王力平上任后,亲自负责了我的案件,表示我的案子由中联办转来高屹东书记总负责,韩涛区长、王力平书记主抓以及李晓东区长等协助,一定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和处理。结果2021年中央巡视组来了后,至走了,政府各部门儿再无领导过问我的事情。我作为一名党员,对东胜区政府这么庞大的处理阵容,这么多领导的参与,最后连一个基本的信访答复也没有,违背了信访条例15日之内应该有书面的答复,让我看到了新官不理旧账的意思,也看到了不作为,慢作为。懒政惰政,也感到了一个国土资源局为非作歹的情况,政府是否为其撑腰打气,还是算破坏营商环境?一个小小的个体户,小小的民营企业家,在国土局的淫威下,终于倒闭了。我的企业被法院低价拍卖,于2022年8月31日被拍卖,9月18日二拍,现在正式宣布我的公司破产了。这就是东胜区国土资源局这十年来向自治区汇报的我们这十年的伟大成果。自治区发布了我们这十年开放的成果,向祖国20大献礼,国土局以指鹿为马、黑白颠倒也向20大献礼。

      尊敬的王主席,非常关注您来内蒙古后的一切工作状况,非常感动,从新闻上不难看出您从西到东的疫情奔波,从南到北的接访工作,这个会场转到另外一个会场的身影,也看到了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决心,但每次与您擦肩而过,新闻之后才能看到,希望当面向您汇报工作。

    举报人杨颖

    电话13488048888

    身份证号码为612727197709083057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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