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9月1日讯(通讯员 刘惠芳)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夜查酒驾醉驾工作力度,严防酒驾醉驾违法犯罪和事故反弹,8月25日晚,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五中队组织联合夜查行动。
22时许,一辆号牌为湘E6***1的小轿车沿汽车东站行经峡山加油站检查点时,民警依法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陈某(女,C1证)车内有浓重的酒精味。民警立马对陈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85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陈某在被查过程中还借着醉意豪言:该咋处理就咋处理,我都认。随后,陈某被带至医院进行了抽血采样。经鉴定,陈某血液酒精含量结果竟然已达151mg/100ml。驾驶人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同时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资格。
邵阳县交警提醒: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款。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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