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安网9月2日讯(通讯员 卢凤莲)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国家未来,在于青年。近年来,江永县人民检察院以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体化建设为目标,着力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做实惩治和保护后半篇文章,力促实现打击与保护、惩戒与矫治、办案与治理的有机统一,全力打造未成年人保护江永品牌。
利刃出鞘,用心守好“责任田”
践行司法新理念。办案过程中,坚定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断树牢“少捕慎诉”刑事司法理念,严格落实特殊、优先保护原则,积极探索双重保护有效手段,对罪错未成年人实行有原则、有依据基础上的差别化处理,做到严管与关爱并济,宽容而不纵容。坚持综合考量犯罪事实、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依法依规科学量刑,2022年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率100%,附条件不起诉率87.5%。
打好惩防组合拳。立足江永县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实际,扎实开展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以零容忍姿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形成打击犯罪威慑力。目前,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人、起诉18人。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一体化建设,健全涉未成年人犯罪信息通报制度,主动向县委、人大报告,向政协和社会各界通报,加强与教育、妇联、团委等未成年人保护单位常态化交流与协作,争取“最大化”支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风险评估、监测预警高效化。今年来,与各单位开展专题通报2次,协商3次,交换意见3条。
检察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机制,检察院在侦查机关立案前、报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前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侦查机关报请及移送该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案件快捕快诉奠定基础。目前,本院对涉性侵未成年案件均进行了提前介入,覆盖率达到100%,发出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12份,采纳率100%;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抓牢监督重点,围绕校园周边安全、校外培训机构、娱乐场所等重点场所,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保障成长环境安全。注重预防机制构建,在办案过程中,注重结合个案特点,综合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新趋势、新规律,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构建长效保护机制。
剑露锋芒,用力守好“高压线”
早发现,防范关口前移。严格落实落细强制报告制度,以专题培训会、宣讲会向相关单位、乡镇、学校等讲清要求,讲明操作方法,让“旁观者”主动参与保护,搭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线索发现机制,确保及时报告、不漏一条。主动把脉监护盲区,创建了“检察+公安、司法、“妇联”联动落实“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社会调查,编织帮教“关爱网”。目前,共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邀请教育局、妇联等成员单位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开展亲职教育88人次,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重返校园1人。深入开展利剑护蕾、检爱同行专项行动,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人、起诉5人。
重保护,社会调查先行。落实社会调查评估再犯风险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量刑评估、捕诉的重要依据,确保罪行相适、宽严相济。如张某某等6人抢劫案中,鉴于二名主犯系在校学生,另一名主犯具有自首情节,且本案被害人在获得赔偿后谅解了全案犯罪嫌疑人,综合本案量刑情节及参考社会调查评查报告结果,本院对全案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均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将未成年人保护融入“四大检察”履职,推行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严要求,案件质量提升。推动建立江永县政法系统常态化案件评查会议制度,以细致分析研判,找准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强化薄弱环节,提升办案质量,促进规范执法。目前,已开展常态化评查2次。对有争议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用提级把关解决好“疑难杂症”。江永县院坚决落实承办检察官量刑评估-上报市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讨论决定-向市院再汇报的工作流程,确保办案质效。例如欧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经承办检察官量刑评估后认定该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向市院汇报后,市院支持承办检察官意见。但提交检委会讨论后,因意见不一致,未能作出决定。据此,我院将有关情况上报市院审查,最终本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护有所向,用情守好“花开期”
用爱育人,重拾未成年人信心。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办案区、心理咨询室、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室,购买心理咨询设备、书籍,并在江永县教育资源缺乏的情况下,寻找到了一名具备心理咨询和帮教资格的老师,实现家长帮教和心理咨询同步进行。联合县妇联、县教育等部门开展宣讲、帮教等活动7场次,发放活动资料800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用心研究,构筑未成年人保垒。该院以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办案方法,积极应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注重加强案件背后问题成因分析,坚持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机制创建等方式,推动未成年人长效保护机制。坚持开展全流程诉讼监督,主动加强与政法、教育、民政等部门单位的联系协作,健全完善重大案件专题会商、罪错未成年人联合救助、案件质量评查等系列机制,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用情司法,实现未成年人花开。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始终以外部联合、内部合作为抓手,抓实未成年人关爱工程,提升帮教实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听取被害人意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减少被害人损失,目前,调解促成刑事和解2件2人。同时,树牢主动救助理念,对于家庭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由未检办主动与第三检察部衔接、及时移送线索,确保救助效率。今年上半年,未检办共移送司法救助线索3条,涉及被害人3人,其中已有2名被害人获得了本院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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