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电动自行车是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和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但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充电贵,特别是充电不安全,一直是困扰广大人民群众、社区物业,乃至基层政府部门的一大难题。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8月1日在本省正式实施。同时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通过市场化手段在合肥市部分社区开展试点工作。
《通知》中提出“四统一”,即统一用电价格,统一充电功率,统一计费方式,统一物业收费标准。降低各个环节运行成本,将这部分利益让给广大群众和运营企业,鼓励广大运营企业开展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有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让广大群众的生活环境更加安全。
编辑:董羽辰
审核: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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