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海仪是一名奋战在未成年人审判一线26年的人民法官,曾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平安之星、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等市、省、国家级荣誉30余项。陈海仪及其工作事迹被写进最高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中国妇女十二大代表。
当好“法官妈妈”
把司法为民、母亲情怀融入少年保护
未成年的小雪等4名少男少女为了“报复”,将被害人带到小旅馆,以泼冷水的方式、强迫喝酒等方式让被害人屈服道歉……包括小雪在内的两名未成年人,被判处缓刑。
虽然案结了,但事却难了。对罪错少年的帮教矫正,于陈海仪来说,这是审判工作向外延伸的开始。“哎呀,你冷不冷呀!”这天,陈海仪例行将小雪接到法院了解情况,看到穿着短裤的小雪,她的语气像极了爱之深责之切的“唠叨妈妈”。
简单的会面,不简单的效果。她不会再辜负陈法官,她努力改变自己,去回归社会。“陈法官像知心姐姐,我想告诉她,让她不要太累,多注意身体。”说到这儿,小雪红了眼眶。
少年庭的法官们都被称作是“法官妈妈”,对于这个称呼,陈海仪有着深刻的理解。26年来,她先后办结了5300多个案子,无一错案、无一重审、无一抗诉、无一超审限,审判的未成年罪犯无一重新犯罪。“法律条文一定是要严格遵守的,对于这些被告人,我们罪责刑相适应是一定要有的。并不是一味地轻判和放纵。”在陈海仪看来,“要让未成年人清楚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家庭、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带来的后果!而‘妈妈’的角色,就是要帮助这些迷途的孩子走向正轨,这是少年法官的使命之所在。”
陈海仪注重对少年犯和问题青少年进行帮教、矫治、回访,五年以来与孩子们通信、电话联系超过1000次,到现在还与20多个孩子及家庭保持着联系。最高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陈海仪法官用母亲般的关怀帮助失足少年走向新生”,正是陈海仪的使命和责任体现。
她还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经验转化为推动广州法院打造“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的力量,不断完善庭前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测评、犯罪记录封存、圆桌审判等少年司法制度,近五年帮助278名少年犯重返校园、顺利就业。
陈海仪当好“人大代表”和“妇女代表”,把化解矛盾、社会责任融入妇女儿童保护,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设置提出有效建议,多次列席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修订《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建言献策,最后被全国人大立法采纳。
二十六年,岁月如歌,二十六年,初心不忘。陈海仪将一如既往热爱未成年人审判事业,为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司法制度奉献全部力量。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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