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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彦淖尔市多措并举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17

      2022年,巴彦淖尔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厚植“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情怀,以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为动力,不断改革创新,多措并举,编牢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网,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

      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2022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字〔2022〕40号),2022年,我市城镇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72元,同比增长6.5%;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6731元/年,同比增长11.8%;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6元/月,达到1308元/月;农牧区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2063元/年,达到10533元/年。截至目前,共为14774名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5834.27万元,为58641名农牧区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4861.79万元。为5247名特困对象发放供养金3797.69万元,其中集中供养1313人、分散供养3934人;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2332.31万元,共救助16267人次。

      二、优化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方式

      我市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政策温度、救助速度,切实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困难群众。一是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通过入户调查、大数据筛查、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多种方式全面、及时了解各旗县区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针对其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二是不断简化优化救助程序。进一步推进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打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最后一米”,并在蒙速办开设社会救助申请功能,充分利用线上渠道,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申办服务。三是开展精准救助。针对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实施分层分类救助,不断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向纵深发展,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今年以来共对低保对象复核5361户次、9313人次,新申请709户、1214人,有效提升了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巩固夯实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

      建立部门间多层次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持续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按季度与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截至7月底,共为乡村振兴部门提供新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数据19818条,比对重点监测户信息7512条;为医保部门提供在享低保、特困、低保边缘人口数据321523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稳定。对脱贫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牧区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全市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人口24685人,纳入兜底保障范围15381人(纳入低保14561人,纳入特困供养820人),占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人口数的62%。重点监测户中纳入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182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纳入46人,边缘易致贫户纳入35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1421人),享受临时救助563人次。

      四、有效保障受疫情影响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排查工作,按月调度救助开展情况。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街道(乡镇)核准后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中的新冠肺炎确诊人员,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等。对遇紧急情况需立即进行救助的,可实施先行救助,事后补齐相关手续。截至目前,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排查困难群众共14052人次,因疫情开展临时救助共289人次,支出资金40万元。认真贯彻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100 元标准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发放786.79万元。

      五、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照料服务管理,一是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制度,旗县区民政部门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探访,通过探访工作督促照料护理人员履行委托照料协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支付照料服务费用和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二是原则上每年签订一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强调委托照料人职责,真正把特困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三是建立以特困人员满意度调查、邻里评价、乡镇人民政府定期探视巡访评估检查为主要方式的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机制,每年组织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居所安全管理和委托照料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原文链接:http://mzt.nmg.gov.cn/mzzx/jcxx/shjz/202209/t20220915_213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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