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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蚌埠:不止于判决结案 更进一步修复亲情

    来源:安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09-24

      “叮铃铃”马城法庭电话铃响起,承办法官接起电话,电话那边是一件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被告,亦是原告的母亲谢某。谢某在电话里说:“你好,迟法官,我是谢某。那个抚养费纠纷案件,虽然你们判决了,但是我心里就是有个疙瘩解不开。不过,法官和‘马大嫂志愿者’这段时间和我沟通,我现在想通了,我愿意把你们判决的抚养费全部一次性支付给孩子。”

      这是一件普通而又不普通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也是“马大嫂志愿服务队马城法庭志愿服务站”成立以来,马大嫂参与调解与判后延伸服务的众多案件之一。说普通,这个案件与众多抚养费纠纷案一样,就是要求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和孩子成年以前的后续抚养费。说不普通,是因为该案被告作为原告的母亲在其2岁时就因家庭矛盾与原告父亲离婚,离婚后多年未与原告父子相见,被告也一直未向原告支付抚养费,案件时间跨度较大、双方情感基础薄弱,调解难度较大。

      了解到案情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庭前调解工作流程,请“马大嫂志愿者”参与案件调解,与“马大嫂”们分析案情,找出双方矛盾成因以及化解路径。在调解中,虽经过法官和志愿者们的耐心调解,但终因双方矛盾较大、隔阂较深并未现场达成协议,但也很大程度上缓和了双方的矛盾。经法庭判决,被告限期支付原告拖欠的抚养费、教育费共计9万余元。禹会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理念为:修复优先、调解优先。判决之后,虽然从法律上案件已经终结,但是法官并未止步于此,与“马大嫂”志愿者一起,多次主动与原被告双方沟通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法官和马大嫂共同努力下,原本关系势同水火的母子坐在了一起,再次握紧了双手,被告也现场给付了所有抚养费、教育费。不仅判后执行得到了解决,亦为原被告双方打开了一扇亲情修复之门。(冯嫣然)


    原文链接:http://www.ahcaw.com/ahcaw/content/2022-09/18/content_87828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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