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隐瞒事实“说媒”?湖北大冶法院判决返还11万余元介绍费和彩礼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0

      “幸亏你们法院公正判决,不然,我的血汗钱可是打水漂了啊!”近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返还婚姻介绍费不当得利纠纷案,为原告马某追回损失11万余元。

      案情简介

      原告马某因儿子35岁都没有对象,急于帮儿子找个媳妇成家,经人介绍找到被告石某。石某向马某介绍一位女孩小红(化名),马某见后非常满意,答应了这门亲事。应石某要求,马某向石某支付了12万元介绍费(其中8万元当作彩礼)。石某收到钱后向马某出具了收款收条。就在马某开心地为儿子筹办喜事期间,小红癫痫病发作,马某当即带其去医院治疗。经医生诊断,小红得的是严重癫痫病,很难治愈。马某觉得小红的情况和石某当初介绍的情况明显不相符,便向石某讨要12万介绍费(含彩礼),但遭石某拒绝。马某遂将石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

      石某为赚取介绍费,有意隐瞒小红癫痫病病情程度。按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获益、一方受损,损益变动之间有因果关系而无法律依据,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本案实情,石某作为媒人为促成二人婚姻,耗费了一定的时间、精力及车费等必要的合理开支,应从介绍费中扣减相应费用2000元。其余118000元应该予以返还。法院判决后,石某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法官说法

      婚姻介绍是成人之美的好事,不应成为谋取不义之财的手段。“媒人”索要介绍费、采取欺骗手段敛财,有违传统美德、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也为法律所不许。法官呼吁,确有需要者应当选择正规婚介,服务者不可借机敛财。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3/2022-12/04/content_1269655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