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公安部挂牌督办!江苏27人考试作弊、非法售题案一审公开宣判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0

      

      11月30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021年度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作弊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罪‍‍判处被告人党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一万元;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试题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其余2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拘役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二十四万元至六千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对涉案违法所得、犯罪工具予以追缴、没收。并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对被告人周某、袁某等人依法宣告职业禁止或者禁止令。

      

      法院审理查明

      在2021年5月29日至30日举行的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前,被告人党某与陕西省西安市某民办高校考点负责人被告人周某约定,由被告人周某窃取考试试题并提供给被告人党某,被告人党某向被告人周某支付好处费45万元。被告人党某同时与被告人方某约定,以100万元价格将试题出售给被告人方某,并在事前收取定金60万元。

      

      2021年5月28日中午,被告人周某从存放考试试题的陕西省西安市某民办高校保密室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工程专业)》三门考试试题盗出,使用党某提供的手机将上述试题拍照,后将手机交给被告人党某,从党某处获取现金45万元。

      

      被告人党某随后通过将试题照片上传至电子邮箱草稿箱的方式将考试试题提供给被告人方某。被告人方某随即安排被告人王某、姜某等枪手作出试题答案,安排被告人张某、田某等多人共同组织多名考生实施考试作弊,并将试题答案出售给被告人张某1。该试题答案随后被被告人张某1、谢某、吕某等十余名被告人层层转卖、提供给他人,导致在全国多省市大范围传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窃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试题罪。被告人党某以窃取、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罪。被告人郭某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被告人方某以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被告人张某、田某等九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告人张某1、谢某等十一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被告人虎某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罪。被告人沈某、梁某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罪。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6/2022-12/02/content_1269606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