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做好民事案件审理“加减法”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0

      

      “完善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逐步实现第一审民事案件主要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是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去年8月,天津成为“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之一。自试点以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本市基层法院共受理“下沉”的民事一审案件908件,上诉率为9.56%,二审改发率为1.63%。

      为确保“下沉”案件审判质效,本市法院系统强化案件审判管理,健全配套工作机制,全市民事一审案件审判质效整体持续向好,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提升审判能力水平

      市高院分析总结发现,“下沉”的民事案件案由分布相对集中,主要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

      为解决基层法院审理上述案件可能存在的经验不足、尺度不一等问题,市高院指导全市各基层法院结合自身受案特点,建立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组织资深法官组成专业化审判庭或合议庭,集中审理“下沉”的民事案件,确保案件审级下移但质量不降。

      鲁一男是津南区法院的一名法官,试点后作为业务骨干被抽调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在一起“下沉”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鲁一男作为承办法官,凭借多年的专业审判经验,推动双方对高额的合同内工程造价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均息诉服判。

      为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压力,市高院在维持全市法官员额整体比例不变的前提下,合理调整三级法院员额法官分配比例,尽可能向基层和案件量大的法院倾斜。目前,滨海新区法院等7家基层法院员额法官比例已提高至41%。

      为拓宽基层法院法官视野,促进不同层级法院的业务交流,市高院今年接收基层法院选派的法官13人、法官助理14人锻炼,同时选派市高院法官11人、法官助理10人前往辖区11家基层法院锻炼,切实加大对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力度,畅通全市三级法院人员的内部交流。

      压实司法审判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制约

      试点初期,一些当事人对于基层法院能否公正审理“下沉”的民事案件存在担忧。对此,本市法院系统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建立院、庭长带头办案、全方位案件评查和统一法律适用等机制措施,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理,切实打消群众顾虑。试点启动以来,由全市基层法院院长、庭长承办的“下沉”案件数,占全市“下沉”案件总数的30%以上。

      试点启动后,原属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大批融资租赁、建筑工程、民间借贷等类型案件向基层法院转移。市三中院坚持提前谋划部署,强化两级法院沟通,做好适法统一工作,三次召开辖区审判工作会议,将审理思路和纠纷化解经验总结提炼、向下传导,做到下沉有跟进、指导不放松,协助基层法院顺利接收、消化“下沉”案件。

      工作中,市三中院克服案件结构调整、数量变化对司法质效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多措并举,提升司法效能。根据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数量变化,及时对各业务庭工作量开展数据测算,推进审判资源优化配置。调整后,非重大疑难复杂的一审案件“下沉”基层,各民事审判庭围绕各自职能,聚焦重点产业、重点案由、重大案件,深度落实精细化审理和实质性解纷。

      其中,金融审判团队“线上线下”同步、“调解执行”连锁,妥善化解市级百强企业标的近10亿元的合同案件;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团队精细审理技术类专属管辖案件,服务专精特新技术创新型企业,落实对知识产权创新创造的司法保护,特色司法品牌影响力日益彰显。

      深化案件繁简分流 提升纠纷化解效率

      为高效化解纠纷,全市三级法院共同发力,健全诉源治理机制,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推动纠纷化解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努力实现基层法院民事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全市法院在乡镇、街道、产业园区建立138个法官工作室和诉讼服务站,1500余名党员干警下沉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化解。通过深化与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的衔接配合,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本市各基层法院畅通简案流入、繁案流出渠道,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充分挖掘基层法院审判潜力,提升整体司法效能,有效应对案件“下沉”带来的挑战。

      滨海新区法院采用“智能算法+人工识别”的方式,对“下沉”案件开辟专属分流通道。由快审团队负责审理新增简易案件,精审团队负责审理新增疑难复杂案件,通过快审、精审团队之间的密切配合,既提升了审判效率,又保证新类型或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意义的案件能够经合议庭研究后裁决,统一了裁判尺度,凝聚起最优裁判共识。

      试点期间,市高院按照改革要求,为辖区基层法院准备了两套“题目”,除了案件“下沉”的“加法题”,也有提级管辖的“减法题”。

      结合辖区审判实际,市高院进一步完善报请提级管辖的工作流程、报请材料的明细、法律文书适用的格式、法律条文的引用规范等,促进民事案件提级管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推动将具有规则意义、涉及重大利益、新类型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让“放下去”与“提上来”相结合,充分发挥不同层级法院职能定位优势,使案件得到更加公平、公正、快捷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dt/tjcaw-imqmmthc034122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