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破解“硫代硫酸钠”失效之谜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10

      

      经抽检合格的“硫代硫酸钠”,运至目的地后被反馈是根本无法使用的劣质品,供货企业因此遭受重大损失:这背后是谁在捣鬼?接到企业报警后,办案民警在三个月的时间里,辗转山东、山西多地,抽丝剥茧查明案件真相,成功斩断了生产、销售该伪劣产品的犯罪链条。

      蹊跷

      “合格品”出现质量问题

      今年8月10日,本市河东区一家对外商贸公司报警,称该公司依法依规收购、出口的一批“硫代硫酸钠”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后续的诉讼赔偿及商誉损失无法估量。

      接到报警后,公安河东分局联合公安环食药总队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调查。办案民警了解到,今年2月,该商贸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经过抽检合格的“硫代硫酸钠”发往目的地。4月,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这批货物质量严重不达标,非但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还对生产设备造成了损伤。接到客户反馈,商贸公司立即对同一批次收购但尚未发货的“硫代硫酸钠”进行了封存。“提供这批货物的公司已经和我们合作了十多年,一直是很可靠的,怎么突然出现这么重大的质量问题呢?”商贸公司负责人百思不得其解。

      调查

      供货商掺假发货

      带着同样的疑问,办案民警对商贸公司封存的“硫代硫酸钠”进行了大比例抽样检测。民警发现,该公司收购到的“硫代硫酸钠”均为集装袋包装,每袋最上层和最下层为合格的硫代硫酸钠颗粒,中间部分则为硫酸镁颗粒: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这批质量不合格的货物可以顺利通过发货前的抽样检测。

      拿到检测报告后,办案民警对商贸公司和供货公司有关该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了细致调查,经过大量工作发现了重要线索:供货公司的实际经营者张某曾雇佣多名工人,在东丽区的一处仓库内将收购来的硫代硫酸钠和硫酸镁进行混装,即之前提到的上层、下层放硫代硫酸钠,中间混入硫酸镁。据此判断,张某具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嫌疑。8月22日,民警在滨海新区某小区将张某抓获。

      面对铁证,张某无法狡辩,交代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事实。原来,从去年年底开始,市场上硫代硫酸钠供货量不足,价格持续走高。张某经多方联系,得知山东某公司可以供货,便与该公司负责人郝某联系,下了订单。收到货物后,他发现货物颗粒比从其他渠道收购来的硫代硫酸钠要小一些,便联系了一家检验中心,将货物样品送检,确认收到的并非硫代硫酸钠,而是价格较低的硫酸镁。因为当时向商贸公司交货的日期临近,他担心逾期要支付赔偿,便没有联系郝某退货,而是将“小颗粒”掺入“大颗粒”发货。

      深挖

      赴山东斩断造假链条

      根据张某的交代以及对相关单据的核查,民警发现,张某是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向郝某购买硫代硫酸钠的。那么,郝某按照硫代硫酸钠的价格销售硫酸镁,是否也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呢?

      为了查明真相,办案民警多次赴山东进行调查。面对找上门来的民警,郝某自知罪行暴露,如实交代了以硫酸镁冒充硫代硫酸钠发货的犯罪事实。

      郝某交代,他接到张某的订单时,手头儿也没有硫代硫酸钠,只能联系同行调货。他问了很多人,得知同行杨某手中有“非标”货物,没有细想“非标”的含义就定购了一批。收到货后,他发现所谓的“非标”就是用硫酸镁冒充硫代硫酸钠,意识到两者间存在巨大差价,为牟取更多利益,铤而走险,如法炮制。

      截至目前,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郝某因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杨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相关线索已移交山东警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whwd/tjcaw-imqmmthc405385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