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泾县境内持续降雨气温骤降,当晚7时许,泾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的电话骤然响起,可当接警员接通电话时,电话那头只是含糊不清地传来“乐琴村部”几个字,就再也没了声音。
面对这起蹊跷警情,接警员丝毫没有马虎,仍旧指令琴溪派出所民警立即处警。接警后,琴溪派出所副所长陶翼和辅警吕勇紧急赶到琴溪镇乐琴村村部,经搜索,在村部及其周边没有发现任何警情。但陶翼等同志没有就此放弃,而是马上与指挥中心联系,要来报警人的手机号码,可几次拨打,却一直无人接听。
为尽快找到报警人,民警立即通过户籍信息查询到报警男子汪某某是琴溪镇乐琴村晒头组人,该汪54岁,一人独居。民警迅速赶到距村部4公里外的汪某某家中。发现汪某某家中亮着灯,大门敞开,人却不在家,平时放在门口的电瓶车也不知去向。
职业敏感,促使民警当即对汪某某家周边进行地毯式搜索,当民警搜索至距汪某某家约300米处时,夜色中,突然发现路边水渠中有个模糊人影,民警迅速上前查看,发现浑身湿透的汪某某瑟瑟发抖地站在没膝渠水中,电动车完全浸没在水中。由于天气寒冷且天降大雨渠水湍急刺骨,汪某某已体力不支,嘴巴僵硬的无法讲话,民警当即将汪某某救起送回家中,随后又组织群众将电动车打捞上来。
考虑到失温的严重危害,民警马上将汪某某湿透的衣服脱下来,打开其家中热水器,帮助其用热水温暖身体。待汪某某缓和后,民警又驱车送汪某某到镇卫生院包扎磕破的头部伤口,历经2个多小时的救援,汪某某终于脱离了危险。
后了解得知,当晚汪某某骑电瓶车出门办事,不慎摔进路边灌溉渠中,由于电瓶车倒下后死死压在该汪身上,他竭尽全力挣脱后身体已经虚脱,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后再无余力上岸,其报警电话也是勉强拨出。
从医院返回的路上,汪某某一直对民警说:“感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救我,今天我命就没有了,你们帮我捡了一条命。”(黄荣、王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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