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部门:
《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已报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民政厅
2022年11月9日
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部署,加强对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参照国家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规定,建立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指导和推动全省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统筹协调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等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协调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未尽事宜,巩固脱钩改革成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任务;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省直工委、省外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等10个部门组成,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为牵头部门。
联席会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供销合作社等行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联席会议相关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或专题协调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省发展改革委代章)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及时报告省政府。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落实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相关任务情况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踪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适时向成员单位通报,重大问题按程序请示报告。
(三)调研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督促指导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可组织专题调研,调研情况及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积极主动承担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指导市县做好相关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
附件: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河北省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翟增军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建民 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
成 员: 刘海生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曹宪锋 省委省直工委副书记
叶长青 省外办副主任
王建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马 学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振洲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陈佩鸿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 强 省工商联一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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