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公开遴选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与智能化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项目第三方评估课题承研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拟开展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与智能化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项目第三方评估课题承担机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工作内容
对标“硬件设施对标世界一流水平、智能化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对标全国一流水平”的要求,对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与智能化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项目进行第三方评估。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如实填写《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提出课题研究思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转化目标及转化形式等。申请书应加盖课题承担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一式四份送至海南省发展改革委经贸消费处(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与智能化应急物资保障综合调度平台项目评估》课题申报”,邮编570204),电子版发至jmc_fgw@hainan.gov.cn。
(二)申报截止日期为 12 月 12 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课题研究时长为四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我委将组织对课题研究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课题研究预算经费不超过22万元。
(五)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课题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课题承担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近5年有承担过省部级机构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或重大课题的经历,曾获得司局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评定的奖项。
4.申请单位应长期关注和较为全面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情况,须为承担过海南体制机制创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研究的单位或团队,应承担过有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课题研究。
5.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课题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6.申请单位应具甲级工程咨询综合咨信,近三年具有1项及以上相同或类似业绩。在核心期刊发表过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论文的可酌情加分,曾为省级部门或国家部委提供第三方评估服务的可酌情加分,为省级部门或国家部委提交过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相关咨询报告并获得积极反馈的单位可酌情加分。
7.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下同)要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专业和知识结构,完成过相类似的项目或发表过类似成果(近5年)。项目组应包含至少3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级别人员,主要成员须有海南省基本建设项目研究及体制机制创新的工作经验(近3年)。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消费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32房
联系人:吴晓博,联系电话:65336426,投诉电话:65399890。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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