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281号
广汽自主电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30吉瓦时动力电池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电芯车间、模组车间、分选车间、综合库、液仓、试验楼、办公楼、食堂、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主要设备包括搅拌机、涂布机、辊压机、切叠一体机、接触式真空烘箱线、化成设备、锅炉、冷水机组、空压机、制氮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2903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70419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492万立方米;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37.64千克标准煤/万安时。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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