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民政厅联合省文明办、团省委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加强和规范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阵地作用、社区居民在志愿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
量化目标任务
设立“阶梯式”目标
《通知》提出,到2022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设立志愿服务站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占比力争达到75%以上,创建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不少于5个。到2023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设立志愿服务站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占比力争达到80%以上,创建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不少于10个。到2024年底,各地级以上市设立志愿服务站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占比力争达到85%以上,创建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不少于15个。到2025年底,各地级以上市打造一批管理规范、作用明显、特色鲜明、辐射面广、示范性强的志愿服务站点,站点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实现整体升级提质,为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有效畅通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
实化具体标准
明确“八有”规范
《通知》明确,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整合原有的社区志愿服务站点、依托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并按照有场地设施、有统一标识、有服务队伍、有服务内容、有服务指引、有管理制度、有服务记录和台账、有文化氛围等“八有”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其中,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要求场地不少于15平方米,组建不同服务领域的志愿服务队伍3支以上、注册志愿者不少于100人,志愿服务内容不少于5项。各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已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青年志愿服务站”的,应按照“八有”标准进行整合完善、规范提升。
细化任务措施
“社工+志愿者”互动
《通知》要求,一是全面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点管理。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常态长效管理,着力做好志愿服务站点的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服务记录、激励回馈等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站点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培育发展一批社区志愿者骨干,搭建志愿服务活动平台,把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成为社区志愿服务力量的汇集地、志愿服务供需的集散地、志愿服务文化的传播地、志愿服务活动的交流地、志愿服务成果的展示地,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扩大志愿服务覆盖面。三是大力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水平。大力推广社会工作站点与志愿服务站点协作、“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互动的方式,提升社区志愿服务的个性化、多元化、专业化水平。构建群众点单、服务站点派单、志愿者接单、群众评单的服务模式,促进社区居民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四是规范开展志愿服务信息记录。积极引导志愿者使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用好现有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志愿服务时间记录标准,对志愿服务信息进行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录,为服务记录的异地转移和接续、表彰激励和嘉许回馈提供依据,并依法依规开展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工作。
强化组织保障
扩大“协同效应”
《通知》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立足本地工作实际,以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为抓手,有效畅通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实现志愿服务行动主体与基层社会治理行动主体之间的协调一致、资源融合,获得最大的“协同效应”。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为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提供经费、资源和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慈善资金、慈善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支持社区志愿服务。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注重总结宣传社区志愿服务成果和亮点,指导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社区志愿服务站(点)等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传,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努力营造人人可为、处处可为、时时可为的社区志愿服务发展氛围。四是加强数据报送。对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中国志愿服务网,http://chinavolunteer.mca.gov.cn)以外的其他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应当按规定将记录的志愿服务信息及时归集至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i志愿”系统有关数据信息由省层面统一归集)。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要加强与本级文明办、共青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总填报“志愿服务站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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