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不到被执行人名下常见可供执行的财产怎么办?未到期的保险合同一样可以强制执行!12月21日,朝阳区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人身保险合同执行相关情况。据悉,自去年1月1日以来,朝阳法院共执行涉人身保险合同案件42件,执行到位现金价值约325.83万元。
在刘某申请执行程某劳务报酬纠纷一案中,朝阳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程某名下没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公积金等常见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有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合同,累计缴纳保费约20万元。
在冻结了被执行人程某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账户三个月,程某仍未履行的情况下,朝阳法院依法向某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保险公司按要求解除了与程某的保险合同,并将保单中的现金价值14.8万余元划拨至法院,促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朝阳法院执行局局长周维琦介绍,人身保险合同执行涉及多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朝阳法院通过搭建执行联动机制、拓宽财产线索来源、制定执行操作规范等举措破解难题。具体执行中,对于被执行人为投保人的人身保险合同,法院贯彻应执尽执原则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分红型、混合型保单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对重大疾病、意外伤残等人身专属性较强、保单现金价值低的人身保险产品,采取审慎执行原则,一般情况下不作扣划;当保单上的投保人与受益人不一致的,法院还会给予受益人不少于15日的赎买期,充分保障案外人的权益。
目前,朝阳法院已与三家保险公司协商一致,就保险机构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身保险产品财产利益有关事项,达成执行联动备忘录,确定了人身保险合同的执行范围、保险机构的积极协助原则、法院办理相关业务的形式要件、保险机构协助人民法院的工作流程以及保险机构与人民法院的联络人机制等内容。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引领和推动社会进入信息时代。执行案件中可供执行财产的范围也从存款、不动产、机动车等常见类型,拓展到保单、债权、股票、专利等财产性权益,甚至是直播打赏、游戏币、数字藏品等虚拟性财产。
周维琦介绍,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朝阳法院加大财产调查力度,形成了包含财产线索接转中心、调查令、悬赏令等在内的“立体化”的财产查控体系,并着力破解新类型财产“处置难”问题。财产线索接转中心成立一年来,共接收执行财产线索604条,核查属实365条,实际控制财产248件,处置变价款逾1.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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