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蕾 杨凌芳) 近日,诏安县人民法院宣判以被告人沈某杰为纠集者,被告人许某鸿、沈某琪、沈某越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涉嫌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一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21年以来,被告人沈某杰经常纠集许某鸿、沈某越、沈某琪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诏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沈某杰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以聚众殴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许某鸿有期徒刑1年1个月;以聚众斗殴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沈某琪有期徒刑1年8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沈某越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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