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桢桢) 近年来,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积极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审查逮捕前中后“三机制”,提升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和效果。
据悉,该院建立报捕前“过滤引导”机制,依托侦协办对将要报捕的案件进行过滤筛查,评判现有事实证据,案件情节轻微的建议公安取保直诉,案件证据不足的引导公安补充侦查。建立审捕中“量刑预判”机制,综合考量嫌疑人犯罪事实、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预判量刑,评估逮捕必要性,划分可能判处轻缓刑的案件。建立批捕后“案件跟踪”机制,制作案件风险评估信息表,实行“一案一跟踪”,就与法官存在分歧的案件事实交换意见,必要时进行证据补强,巩固嫌疑人犯罪事实与犯罪情节,降低因证据问题判轻缓风险。
2022年前三季度,该院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3.03%,不捕率42.99%,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0.31%,均位于全市前列,审捕质效全面提升。
值班编辑:林少颖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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