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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儿被救,拾荒老人被公安机关确认“见义勇为”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25

      

      12月12日,公安西青分局对傅满起发现并及时救助一名婴儿的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并颁发了确认证书。12月13日,西青区见义勇为协会向傅满起颁发了奖励金。

      

      事件回顾:

      12月11日晚21时54分,公安西青分局接110报警,一拾荒人员在西青区中北镇捡拾废品过程中发现一名婴儿,因担心天气寒冷孩子被冻坏,拾荒老人随即向路人求助帮忙,并借手机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

      接报警后,公安西青分局中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与随后赶到的120急救人员一同将婴儿送至医院,经检查婴儿生命体征平稳。

      随后,民警与儿童福利机构取得联系。12月12日,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和民警一同到医院现场办理了移交手续,婴儿被带回福利机构妥善照顾。

      

      救人的男子名叫傅满起,今年62岁,当时,他正在附近捡拾废品,突然发现竟然有一名婴儿。

      “当时情况紧急,担心孩子被冻坏,我就赶紧喊人报警”,谈及救人一事,傅满起一直说自己就是干了一点应该做的事,谁碰到都会这么做,“只要孩子平平安安的就好!”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2017年11月28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条例》规定了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

      ●经公安机关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由市和区政府给予通报嘉奖、颁发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荣获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以及被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表彰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人身安全等情况需要保密的除外。

      ●对事迹特别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或者群体,由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等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时,其因见义勇为获得的奖金、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本市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对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奖励、慰问、帮扶。

      

      

       附件:

      


    原文链接:http://ga.tj.gov.cn/gaxc/jcdt/202212/t20221221_6059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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