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社会团体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入额院领导办案正负面清单 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来源:陕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2-12-31

      

      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理案件正负面清单及运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具有员额检察官身份的院领导如何发挥好“头雁”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办法》在明确入额院领导办案方式、作为主办或者独任检察官所应履行的办案职责的基础上,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程序性案件”“轻微简易案件”等进行了细化,并对“新类型案件”“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做了进一步界定,明确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的具体类型。

      《办法》根据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不同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总数量、作为主办或者独任检察官办理重大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数量标准进行了明确,特别是针对基层检察院办案力量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分大、中、小三类分别确定了数量标准。同时,《办法》对入额院领导分案的规则、程序、数量统计等作出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入额院领导办案的考核与通报。

      《办法》的制定出台,是陕西省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为推动陕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sxzf.gov.cn/html/214/12720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