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涉疫物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
暴涨 布洛芬进价4元卖价56元
近期,我省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政策宣传、行政指导、提醒告诫、巡查检查等措施,持续加大医疗药品、抗原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涉疫物资价格监管执法力度。12月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6万余人次,检查单位1.2万家次,责令现场整改不规范价格行为300余起,并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26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部分立案查处的典型案例,并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经营者存在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案例一
12月10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成都市百佳健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12月8日至12月9日期间,当事人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过程中,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搭售其他指定药品,变相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新都区市场监管局于12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12月12日,大英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县蓬莱镇罗礼诊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以16元/盒价格购进连花清瘟胶囊(规格为4×12粒/板/盒),日常以0.5元/粒进行拆零销售,折算整盒销售价格为24元/盒。12月8日起,当事人将连花清瘟胶囊拆零销售价格上涨为1.6元/粒,折算整盒销售价格为80元/盒。当事人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大英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12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12月15日,夹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县杏林药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24日以4元/盒的价格购进云南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胶囊,日常以15元/盒价格对外销售。12月12日起,当事人将上述布洛芬缓释胶囊销售价格上涨至56元/盒。当事人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夹江县市场监管局于12月16日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刘文慧)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