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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返”办案现场折射法治光芒——浙江检察举行第二届案例讲述会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0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 通讯员 吴攸

      浙江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案例讲述会近日拉开帷幕,云端线下都热闹非凡。讲述会精心选取2022年度11个典型案例,由承办检察官现场讲述,充分展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两个先行”的法律监督成效。

      以先导片简述背景吸引眼球,追光灯下,身着制服的承办检察官缓缓走上舞台,用生动的语言带现场以及线上的观众“重返”办案现场。

      遇害后还能“签订”卖房协议?在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许兰宇的讲述中,一起虚假民事诉讼背后的“十年命案”逐渐拨开迷雾。

      2020年9月,奉化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主任沈广应刷短视频时,一条新闻引起他的注意——新昌公安告破一起“十年命案”。

      出于职业“好奇心”,沈广应在网络上多翻查了几篇和这个案件相关的新闻报道。有一个细节,引起他的注意——老袁父子俩和老江签过一份买房协议,但签名日期竟是在老江遇害的3个月之后。难道死去的人还能与别人签订合同吗?高度的职业敏感性让沈广应意识到,这有可能是一条民事案件线索。

      经过查阅卷宗、走访奉化拆迁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等一系列调查,在绍兴市、新昌县两级检察院的共同支持下,事情逐渐清晰起来。

      原来,老袁杀害老江后搬进老江的房子。老江性格孤僻,朋友亲戚朋友极少走动,而且早年离婚,孩子跟了前妻,因此,他的失踪几乎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后来,小袁要结婚,老袁就把这房子送给儿子做婚房,并专门出钱装修。

      2014年到2019年,这间房屋被确定为危房,开始规划拆迁,仅30多平方米的房子竟可分到将近60万元的高额补偿款。问题是,房子虽然是小袁住着,房产所有人却是已死去多年的老江,小袁要拿到补偿款,就要想办法把房产划到自己名下。于是,老袁伪造房屋买卖合同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有效。

      经过仔细调查,2021年2月,鉴于老袁等人虚假诉讼事实已基本查清,奉化区检察院及时提请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同年3月,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由原审法院再审。同年11月底,原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先确认合同有效的民事判决书,并驳回原审原告的起诉。而在刑事方面,老袁因故意杀人等多个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小袁也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目前,奉化区检察院和拆迁办一起联系到老江的儿子(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领取拆迁补偿款及赔偿款共计近百万元。

      从守护到探求再到追寻,11个案例的讲述,聚焦老百姓关注的领域,全面涵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浙江检察机关过去一年里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两个先行”所办理案件的缩影,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折射着法治的光芒。

      正如讲述会末尾播放的《新时代浙检英模“浙五年”》中所展示的,在万千案件中,当事者的人生镶嵌进办案者的人生,浙江检察官们用行动诠释了什么叫作“如我在诉”。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涌现出一批英模典范,他们用忠诚做笔,书写“公正司法”的答卷,用担当做纸,留下“一心为民”的诗行。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07/2023-01/30/content_12627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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