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民生资讯网!
  • 当前所在:首页 > 民生关注

    春节聚会莫贪杯!湖南一男子酒后寻衅滋事并袭警被判刑!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0

      岁末年关,

      有人饮酒助兴,有人借酒浇愁,

      殊不知,酒后易冲动坏事!

      醉酒后放飞自我,酒醒后追悔莫及~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酒后寻衅滋事并袭警的案件。

      基本案情

      男子李某大学毕业后自己创业,事业小有成就,尤其是生育一对龙凤胎后,家庭和睦幸福美满。

      案发当日,李某与一众朋友吃夜宵。席间李某酒兴较浓,喝了近一斤白酒,未尽兴又喝了五六瓶啤酒。次日凌晨2时许,席散后李某通过网络平台叫了代驾司机,司机王某将车开至李某小区停车坪停好后结束代驾,欲收取代驾费用。

      没想到李某借着酒劲大撒酒疯,以王某收费过高、代驾技术不好等为由与王某发生争执,甚至扬言要“搞死”王某,并跑至驾驶室驾驶汽车欲撞击王某。其妻子下楼接李某,见状后赶紧拦在车前阻拦,但旁边一停放车辆仍被蹭坏。李某下车后又将王某按在地上殴打,其妻子哭喊阻止,但力气较小未能扯开。

      民警丁某、辅警刘某接到110指令后火速到达现场,对李某的行为予以制止。但李某不仅不配合、不听劝,还借着酒劲采取踢踹、抓挠等方式对民警进行攻击。民警欲将李某带离现场,李某仍拒不配合,并用手抓伤辅警刘某。后为阻止民警对其戴上手铐,李某直接躺在地上,双脚用力踢踹民警脚踝,将辅警刘某踹倒在地。增援赶至现场后,才将李某强行带离。

      到达公安机关后,经现场抽取血液样本,李某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98mg/100ml。民警丁某、辅警刘某系轻微伤。酒醒后,李某后悔不已,向出警民警道歉。后经法医鉴定,代驾司机王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李某妻子代为赔偿了出警民警损失并取得谅解,并赔偿了代驾司机王某医疗费用、停车坪被蹭车辆修理费用。

      法院判决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借酒撒泼,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现场处置过程中,李某拒不配合,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构成袭警罪。李某一人犯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其家属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理。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袭警罪合并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第四款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醉酒犯事的人往往事后辩解

      自己系喝酒断片无意犯罪,

      但醉酒不是开脱罪责的借口。

      春节聚会饮酒千万要适度,

      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4/2023-01/29/content_1262762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民生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民生资讯网 mszx.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9793号-20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