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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情关护室”里的温馨探望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0

      

      如何最大限度降低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心理伤害?为做好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妥善解决未成年子女探视权纠纷,维护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西青区法院与区妇联携手共同建立了社区亲情关护室。近日,社区亲情关护室迎来了第一位小朋友。

      2015年,甲先生与乙女士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随父亲甲先生共同生活。因甲先生拒绝乙女士行使探望权,乙女士向西青区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1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乙女士有权每月探望孩子2次,且每次不低于4个小时,但此后甲先生未配合乙女士行使探望权,乙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甲先生进行沟通,从法理上释明法律规定的探视权利,从情理上劝说其考虑孩子的感受。几番沟通后,甲先生同意乙女士探望孩子。然而,探望过后,乙女士满脸愁容地向法官表示,虽然自己见到了孩子,但时间非常短暂,根本不满4个小时,而且甲先生全程盯着自己与孩子,并时不时出言打扰,此次探望进行得很不愉快。

      经过多次研究,执行团队决定适用亲情关护机制,与区妇联携手解决乙女士的探望难题。执行法官耐心地与甲先生沟通,引导其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多考虑亲情对孩子的重要性,考虑孩子对母亲的思念之情。最终,甲先生同意乙女士探望孩子,双方约定时间共同前往社区亲情关护室。

      在寒冷的冬日里,孩子在父亲的陪同下走进亲情关护室,此时早已等待许久的孩子母亲和外祖父母满脸喜悦地热情相迎……在执行法官与区妇联相关负责人的主持下,一家人度过一段和谐温馨的美好时光。

      据介绍,亲情关护室旨在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核心,搭建对未成年人的探视平台,协助未成年人父母在行使探望权中进行有效沟通,化解矛盾纠纷,监督其正确履行法定权利和义务。同时,这也彰显了司法温情,为类案处理提供了很好的尝试和探索,为关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提供了重要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sf/tjcaw-imyctqsr3613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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