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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辰区检察院:传递检察温度 挽救迷途人生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时间:2023-01-30

      

      “检察官阿姨,你们还记得我吗?我想汇报一下这学期的情况……”2022年12月下旬的一天,北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接到了这样一通来电。电话是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小孟(化名)打来的,如今的她已经改正错误、吸取教训,重新开启新的生活。

      大学生贪图小利误入歧途

      时间回溯到2021年,正在复习备考研究生的小孟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布信息,称有一个需要前往外省的兼职,不限条件,不仅工作轻松还包吃住、报酬高,这让手头有些拮据的小孟心动不已,赶忙加了此人微信。

      当时小孟刚大学毕业,独自备考尚无收入来源,一心想赚点外快补贴生活的她加入了许多大学生兼职群,殊不知这样不规范的微信群里鱼龙混杂,一不小心就掉进了电信网络诈骗陷阱。按照对方指示,小孟赶赴外省,才下飞机就被“工作人员”拉到了当地一家小旅馆,当听到对方介绍这份兼职是帮人“跑分”过流水赚提成时,小孟虽然意识到这份工作不靠谱,但心存侥幸的她仍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将自己名下的5张银行卡交给了犯罪团伙使用。

      同年4月,被害人杨某报警称其在某App上被冒充信贷专员的人骗了90540元。经侦查发现,杨某被骗的资金进入小孟名下的银行卡……

      不起诉决定助力重启新生

      北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受理该案后,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及时开展讯问工作,认为小孟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考虑到小孟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涉世未深,且在校期间一直表现良好,一旦被贴上犯罪的标签,不仅难以继续考学深造,也不利于其今后进入社会。综合审查全案,小孟系初犯,具有在案发后自愿认罪认罚、真诚认罪悔罪、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承办检察官认为小孟的犯罪行为属于情节轻微,且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较小,有着可充分挽救和教育的基础,拟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处理,希望用“当宽则宽”的司法理念为尚在迷途的大学生照亮前行的道路。

      北辰区检察院就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小孟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深刻忏悔。听证人员进行评估分析后认为,可以给予小孟一定的司法宽容,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为小孟提供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检校家”联合敲响警钟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案件办理画上句号,但检察官对小孟的关注仍在继续。检察官一方面鼓励小孟卸下心理包袱,积极备考,继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警示教育让小孟认识到其松懈的法治意识可能是其人生木桶的“最短板”,最终会引发严重后果,使其明白司法的权威性和惩罚犯罪的严厉性。

      同时,检察官梳理类案,总结了大学生在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之处,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力求通过“检校家”三方联动为学生们敲响警钟,避免类似案件发生。

      2022年秋天,小孟顺利拿到了硕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踏上新的人生旅程。如今,小孟给检察官打来电话,在汇报学业的同时,也感谢检察官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她能够重返校园,今后更好地回报社会。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f/zfdt/tjcaw-imxzsywk21804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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